哲学家沃尔特·考夫曼定义的信仰:“一种强烈的信念,通常表现为对缺乏足够证据的、不能说服每一个理性人的事物的固执信任。”
我还是较认同以上定义的。
培根曾说:“每一个基督徒,都是驾着血肉之躯,横渡波涛汹涌的生活之海的”。
人类面对非连续的,不确定的未知世界,需要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以为制衡。而信仰,可以让我们“降伏其心”,让心灵有所寄托,让行为有章可循。如果许多人有共同的信仰,那在这个群体中,行为就会有序,所以有序是有范围的,无序更多在不同信仰的群体间发生。
那到底是有信仰好,还是没信仰好呢?个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事物都有两面,谁可以定义绝对的对错!前段时间听一位老师讲:行事,一定要有善念,觉得还是大体上靠谱的。
这个世界上,你有你的信仰,我也可以有我的,如果你我彼此尊重,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你我共同组成这万象的世界。
当然,我的视界太狭小,说不定那天,就被一种宗教或迷信或什么收服,也未可知。但,我们终是要有所立场的,不然,我们站立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