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曾经双腿战栗、声音嘶哑,当着她的面双手揉搓着信笺,低声读着:我希望我们还能做朋友,无论未来怎样,我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那年我18,成年,初恋未满。
(二)
时间就像细线,轻轻拉扯过去,手要小心翼翼,心一痛,手一重,就断。
和她认识的剧情很时代、很狗血。我高二时,她初三,通过别人介绍,做了笔友。信件往来通过她同学的姐姐交换。
那时候我自诩有些伤春悲秋、无病呻吟的文笔,但其实与她写信的内容也无非是身边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现在想来,也就在那一年多几百封信里面,因为聊的多、广,才有了许多共同语言和相似价值观,以至于难以记起详情但却又难以忘怀。看似我说我的她聊她的,但却在潜移默化中默默记住与习惯了彼此的喜好。
一起听相同的歌,一起看相同的电影,一起读相同的小说。
是的,那时候一起的观念就是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干同样的事情也算一起。
终于,挡不住好奇,我们不久以后便见了面。她骑着单车,在破旧的巷子里,就这样冲在我面前。12年前了,记忆有些模糊,但蓝色的单车,梳的一丝不苟的马尾辫,洁白的牙齿与会心的笑靥。
“你好! ”
“你好! ”
简单的问候并没有打破初见的尴尬。我们不约而同的与旁边的同学转移话题。
见了真人,有了实体,亲近感要强烈很多。
有时候我们相信一见钟情并奉为圭臬,在我心里那是电影、小说或别人的情节。一见钟情如果散的很快,可能只是留下初见惊鸿一瞥的感觉。但是其实感情最怕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不知不觉间积水成河、成江、成海,时间愈久愈感觉波澜不惊。但最后一不小心溃决,翻江倒海,瞬间淹没头顶。
(三)
转眼就是高三。她也不出意外的考入我们学校的重点班(而我当年是踩着分数线),在我印象中,她是一个学习认真听话的孩子,不必别人催,要比我好很多。
书店是学生逃离大人与别人监视的最佳场所。约好时间,无论风雨,在一排排书间徘徊。手里拿着书,眼睛的余光却一直离不开她的背影,就像觅食的海鸥,在空中翱翔却紧盯大海。书是我的天空,而她是海中遨游的梦想。
现在还依稀记得满架的参考书、花花绿绿的杂志、小四、安妮的散文还有模糊的窗玻璃和窗外昏黄路等下的柏油路。
看见她走上二楼,自己立刻搓着脚步移来楼梯口,相视一笑,倾身交谈,鼻尖萦绕她发间散发的洗发水味道。
更多时候是相互沉默寡言,紧紧盯着手中充满墨香味的新书。但其实哪怕她微小的异动,我都能清晰可觉。
最多一个小时,安静的时光很快过去,合上书就得送她回家。一般是不让送的,小县城认识的人太多,只有不断坚持,才能在建筑物的阴影、昏暗的小巷,七拐八拐的走向她家的方向。
肩膀间的距离忽远忽近,但从未靠在一起,也从未离开太远。
心中千万句话都化作了沉默,快到家时我开玩笑,累吗?我背你一程吧。
她嘟着嘴摇着头说,不行!
(四)
电话是后期才开发出来的,信件已经不能满足实时传递信息。
双休日,晚上7点半以后,趁大人都出去打麻将,而我们只能在家温习时候,电话响两声就挂,这是我们的暗号。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在家,会立马回过来,然后我再打过去,因为话费我可以偷偷去交掉。
等待中是煎熬、电话铃响是兴奋、接起后有说不完的话、挂断后是意犹未尽。还要应对突发情况,如果双方父母突然回来,会立即挂断,甚至来不及说原因,但原因其实都心知肚明。难掩不舍却又无可奈何。有时,煲电话粥可以长达2、3个小时,直到沉默、直到手与耳廓麻木,才依依不舍的挂断。
那时候常听周杰伦的《暗号》和《你听得到》,暗号是默契,电话已然成为我对她的依赖。
我想我是太过依赖,
在挂电话的刚才,
坚持学单纯的小孩,
静静看守这份爱,
知道不能太依赖,
怕你会把我宠坏,
你的香味一直徘徊,
我舍不得离开……
(五)
无论是在书店、回家的昏暗小巷还是电话,我从没有说过喜欢她。几次欲言又止,几次后悔。
那时我想:说不出来是因为机会和感觉还未到,是因为自己还不够好,是因为怕她不接受。
在一个晴天的黄昏,离高考还有一个月,仰面躺在学校小操场的角落里,看头顶一团团从未见过的橙色的云彩飘过,树叶声摩挲耳边,湛蓝的天空反射眼帘。那一刻仿佛阳光成了蔚蓝色,直直嵌入时间的缝隙中,至鲜、至纯、至美,无处不在,光彩迷人。
就像她一样。
终于还是没有忍住,第二天的中午,电话里,我说:我喜欢你。
慌乱而没有底气,尾音带着动摇。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沉默了很久。
那我怎么办?我瞬间崩溃。
挂断电话后整个人都不好了。觉得一切都是自己意淫的笑话,翻开最后一张牌才知道自己已输得彻底。浑浑噩噩去学校。狠狠的将自己的书桌扔了出去,发泄却找错对象。现在回忆,那时候的高考、未来、爱情太嫩的自己是无法承担太多的。
冷静之后,觉得自己可能还能抢救一下,于是写了一封短信,托人喊她出教室,就在操场边的楼梯,带着眼泪一个字一个字读给她听。
我希望我们还能做朋友,无论未来怎样,我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她哭了,沉默拿过我递给她的信,转头离开。
高考前,我烧掉了她所有的信。
(六)
不出意外,我落榜。转战外县复读。更多的原因是想多留一年,哪怕一年,哪怕相隔百里,给自己个机会。
那一年的复读像是在地狱中紧紧煎熬。每天18小时的不间断学习赶走了许多杂念,磨练了性格。期间,我们通过几次信,言语间已然淡化了过去的种种,仿佛回到最初的时候,只聊鸡毛蒜皮的小事。关系也一天天轻松起来。一年后,我考上北方的一所大专院校。
可能确实是看开了很多,心情也好了很多,一改从前的阴郁,眼睛与脸上渐渐浮现自信与阳光。而就在那个暑假,事情有了转机。
可能是我的坚持感动了她,也可能是自己的改变得到她的认可,
我说,做我女朋友吧,她说,好。
(七)
那个暑假,是我最幸福的暑假。
骑着单车,后座坐着温暖的她。我问,你为什么又同意和我在一起了?她说,因为你改变了,变得阳光、幽默,你的大门永远为我打开。是的,从那刻起,我告诉自己,要做一个阳光的人,有幽默感的人,还要坚持一辈子。
晚上出来玩,她鼓起勇气挽着我的胳膊,向她的同学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
那一瞬间,我心中颤抖不止。
送她回家,我说,我喜欢你。她说,我也是。最后一段路,我说我背你吧。她轻快的趴在了我的背上。
(八)
很快,我去了外地上大学,联系也不会很方便。期间,在陌生的城市,无意间走进石头记,看上了一块天蓝色的水晶挂坠,仿的海洋之心造型,觉得很美,一咬牙,花了半个月生活费买下寄给了她。这是我唯一一次买贵重物品送她,也是最后一次。
听见有人曾经说过,年轻的时候,容易不珍惜得到的东西,而曾经的我就是那个人。
距离与时间也常常成为帮凶。大一快过去了,我和她的隔阂也越来越深。或者只是我的隔阂。往常的亲近感渐渐疏远,我甚至对自己的感情产生了怀疑,怀疑她根本不爱我。
于是,在一个愚蠢傍晚,小气的我,用不成熟的性情,拿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分手吧!
她回,不分手好不好。
不好。
我希望她再坚持一下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
她没有。
我为自己的不成熟、小气、愚蠢做出了无法弥补的错误、付出了后悔终生的代价。
(八)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爱情是不需要试探的,它就像空气一样,静静萦绕在你周围、沁入你的血脉、浸润你的心田。我们必须要放下高傲的自我,潜心其中,就像那年那片蔚蓝的阳光,你只需要静静看着,感受着,体会着。
如今我们各自成家,每每想起以往种种感慨万千,我明明曾经拥有了幸福却主动放弃,放弃后又追悔莫及。在一片蔚蓝色的梦里,我们仍在欢笑、歌唱、舞蹈,我想回去回不去的过去,收回我的错误,可是啊!这不过是自欺欺人。
但我仍旧要感谢你,感谢无悔的迷宫般的青春,虽然它愚蠢,自以为是,不成熟。但是教会了我重视当下,珍惜现在生活的道理。现在我安心的坐在迷宫的出口,看人来人往。
(九)
回到和她表白失败的前一个月,我写了一篇散文发表在校刊上,写给她的,也是写给自己。
“我就像只鸟在孤独的盘旋。一圈又一圈,阳光顺着它的羽毛轻轻摩挲它飞来的痕迹。金色追随着羽尖散发出华丽的向往。我仰望,在夕阳即将垂落的时刻,它终于开始直直从一边飞向另一边。像一颗在蓝色爱念中滚落的金色泪滴,带着迷茫与希望飞向更遥远的地方。
我曾经不曾犹豫过爱上你。我现在更不能彷徨在未来的方向。
我会一直很努力。
到达我们曾经追寻的向往。
希望你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