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与舍友攀谈。
她说,觉得自己突然好迷茫,不知道自己研究生要考什么,学法的初衷已经没有了。
出于性格分析,我给她一些,额,意见,首先,如果你真的不想学法了,考研可以走向你喜欢的专业,你喜欢说明你做起来比较认真,也比较有干劲,不会像猴子捡西瓜,见一个拿一个,拿一个掉一个。对于法学,就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不回头吧。其次,你可以将法学进行到底,把你喜欢的作为业余爱好来学习,研究。
是,之前看了一本书那是我印象中的一个作词家林夕写的,他说有一篇文章的标题还是一句话我已经不记得了,写的是life to work or work to life,我理解的大概意思是为了工作生活,工作为了生存。于我的话,我更倾向于后者。
我的专业是税收,学它,只是作为一种生存手段,只是为了父母老有所依,不为衣食烦忧,仅此而已。我想着,每个人对生存都有强烈的欲望,我是那种不会有很多大喜大悲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做不到,只有愿不愿意。
而且,对于我喜欢的东西,我不愿意让它沾染上一点点铜臭味,比如我喜欢这东西,喜欢他带给我的感觉,它是我所有情感寄托的地方,我不允许有一天我为了金钱背弃了我的初衷。好吧,就我这拙劣的文笔,也没办法沾上什么铜臭。
其实,不管是生存还是生活,混为一谈还是确定边界,不可置否的都是他们确实存在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个“生”字。哈哈哈,我又搞笑了。
原本还算严肃的感觉,被自己破坏了,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