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拂晓,骑运动单车上班。殆达,置单车于旧府大门对过路侧灯柱旁。
以密码锁车之际,一耄耋之年老妇柱杖经过。锁定单车将离,老妇忽回首折返,手指路边旧居,以白话谓余曰:“路侧之屋已闲置多年,年久无人居住,汝可置单车于侧边敞屋走道内。”余视侧屋,共两层楼房,墙砖破旧,但皆俭整,门已上锁。屋侧有一斜坡走道,走道外有护栏相围。
妇复补充:“此屋乃七十年代县委书记旧居,其孙曾花十五万,购得学位,在中心小学读书。吾曾为该校教师,80年代移居羊城,吾知之。汝如可放单车于内,安全无恙。”
余推车回旋,上坡入屋侧边走道,推车置于护栏之内,靠于墙栏。锁定,招手向妇,以示感激之情。”妇招手回示,并不多言。其柱杖缓行,佝偻而去。
翌日,吾停单车与其护栏之内。下班将去,发现单车已被推出,置于路侧某商铺之前。吾暗思之,此宅有人居,至少有人管理,便骑车而归,思翌日,不再放车于此宅走道之内。
又日,晨起,吾骑单车至,置单车于该宅路前,众共享单车皆置于此,如支付宝之蓝色哈啰,如美团之黄车或青桔。
刚欲离开,一清洁工阿姨谓余曰:“此地为旧宅前路空地,虽为公共之地,但有一老妇不愿路人置于此。君可置于旧市府前空地,或另置他地。否则,其将在你车座上涂油泥。”
余车已上锁,因一路之隔,懒得解锁,提起车之后尾巴,前轮着地,推至旧市府前空地后,奔公差而去。待余下班之余,开锁骑车归去。
又日清晨,吾置单车于旧宅路侧,为不至于碍他人事,我顺路靠路旁小树斜放。刚欲锁车,前妇又佝偻而来,低声语道:“汝单车勿置此,此处正是另一邻居妇门前,那妇人偶尔会回来,若见有单车在门前,嫌碍其事,会用针刺你单车胎,汝可置远离其家门口的位置。”
既然那清洁工妇女与这一佝偻妇两人都这样说,吾便确认,的确应有此人此事。回想一系列与单车之故事,百思不得其意。颠簸路途,不久归至。区区一单车,且如此复杂,世间人情世故,何以顾及。
吾乃善良简单之人,也愿世人善良简单,与人方便,便与方便。一切行为,纯属自然而天然。绝无妨害、冒犯之意,愿此小小单车再无故事可叙。
吾心谨上。无论何事,愿人间无纠纷,无争讼。心向善,绝恶意。暂此,搁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