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故乡》,真的会从少年时只觉得可惜,变成长大后心里发酸。
小时候读,只记住了那个戴着银项圈、在月光下刺猹的少年闰土,活泼、勇敢、眼里有光,是我们对“自由”最初的想象。那时觉得,不过是两个小伙伴后来不常见了,有点遗憾而已。可再读才懂,鲁迅写的从来不只是一段童年,而是一代人被生活磨平的模样。
再见闰土时,他恭恭敬敬叫一声“老爷”,那一声,把年少的亲密、天真、无话不谈,全都隔在了两个世界里。他被生计压弯了腰,脸上刻着辛苦,眼里没了光,连话都变得拘谨。我们才猛然明白:原来岁月最残忍的,不是离别,是曾经并肩的人,终究活成了陌生人。
我们都曾是那个眼里有星星的少年,后来也都在生活里,慢慢学会了沉默、妥协、低头。再看闰土,看的其实是我们自己——是被现实磨平棱角,被责任压得喘不过气,再也回不去的那个“从前的自己”。
我们怀念的不只是闰土,不只是童年,
而是那个还没被生活打败、还敢天真、还能真心相待的自己,和再也回不去的旧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