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语,听说是内功,比读写更重要

马丁路德金的演讲

如果把学英语比作练习武术,那么,听力和口语练习就是内功,具有第一性的地位,读写只是听说的一个延伸。

前文《英国人不学音标》提到,英国人不像中国人学汉字必先学拼音,他们学英语不用学音标,而是通过对基本词汇的音素之间的组合,来确定新单词的发音。这里,多听多说是关键。其实,字母文字素有听说的传统,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就经常做街头演讲,以对话的方式说服路人。马丁路德金著名的《I Have a Dream》一开始是讲出来的。央视不少频道都是自带中文字幕的,但BBC除了障碍人士(即聋哑人士)的专属节目外都不配字幕。以至于欧美人士在学习汉语的时候,也觉得听说比读写更重要。

然而,汉语的学习正好相反,读写为重,听说次之。这也是有传统的。仓颉造字,中国人更重视文字;而孔子的“巧言令色鲜矣仁”,反映了中国人从认知上鄙视演说。孟子是一个演说家,但这只是个别,没有形成传统流传下来。然后,秦始皇书同文,也是针对文字。及后近两千年的集权统治,帝国最重要的沟通方式,都是文字。文字如此重要,我们甚至认为,一个人写的字可以反映其内在性格。

所以,在我们的英语考试中,听力只是前戏,完形填空阅读作文才是拿分的重点。中国人学习英语更重视读写,导致与外国人之间的语音沟通不畅,也就是我们经常批评的学了大半辈子英语就是不会开口说。再深入一层,重读写轻听说会反制读写能力的提高?此话何解。中文文章写得好,在于多读名人著作,古人著作,修辞华丽,对仗工整,引用成语典故,如果有一些文言文功底更好(如“民贵君轻”);英文文章写得好,却在于条理清晰,通俗易懂,逻辑严谨,读下去抑扬顿挫铿锵有力一气呵成(如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这明显是从日常的多说多讲多辩论而获得的写作能力。

所以,要把英语学习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必须要多多重视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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