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必要举措。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这为公务员分类改革定下了基调、提出了原则、指明了方向。
目前,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改革之前,公务员主要是综合管理类,职位分的不够细,为了改善这一局面,2022年4月发布了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将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职位类别按照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类。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类,并且对其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此后,基层公务员晋开渠道不再单一,也不用再一门心思竞争行政级别了,只要专注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晋升渠道自然而来。
基层公务员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应持续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激励广大基层公务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担责奋进、坚守初心使命。这就要求我们要坚决执行,强化统筹,让职务与职级并行成为公务员的真正福音。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将切实解决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积极性不高、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为踏踏实实干活的基层公务员解决后顾之忧。其次要拓宽渠道,加强培训,从源头和管理上实现公务员素质提升。最后要完善机制,落地落实,让关怀激励成为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