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先生是一个来自北美的60多岁的老头,在去拜伦湾的路上,他一直牵着老太的手。下车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老太的腿有点跛,一拖一拖的,像是一个曾经无恙的人膝盖有恙留下的后遗症。
那一年,我一个人去澳洲,在拜伦湾一日游,这对老夫妻成了我的旅伴,也成了我一路不经意最深刻的人与事。
老太说,她与Paul十八岁的时候就认识了,结婚四十多年。自己做的最长久的事,就是每年至少在全世界跑两趟。而今离开工作,旅行便成了常常的事。
六月的布里斯班秋冬交界,景色极美,原本湛蓝的天空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显得万物澄澈。老头一边玩一样地捏着老太手上的皱纹,一边对着周遭的景色发出阵阵夸张的惊叫。顽童一样的男人,让身边的老太哈哈大笑。
老太指着老头:他啊,是个小生意人,从前偶尔也会缺席旅行,五十岁以后,旅行就一直是两个人的事。我腿不好,这些年的膝盖时常痛,幸好他陪着。老太的脸上拱起了肌肉,露出骄傲的笑容:反正彼此陪伴,也并无所谓。
一路没什么景点,可一路也都在拍照,老头背着一个相机,牵着老太的手,每到一个觉得风景够美就站定,像照顾孩子一样的,叫老太“别动”,然后退几步,举起相机。他是一定要逗到老太发出爽朗的笑声才按下镜头,他笑着说:照片这回事,情绪最重要。
老头的身上一直有一种欧美男人的绅士感,友好而有距离感,沉默而并不寡淡。在中午的咖啡店,也算是略微有点熟悉,他说了一句话,大约的意思是:她一个人,我不放心,我会陪她去她想去的远方。说完,他拿出随身带的咖啡伴侣慢慢倒进她的咖啡里,一边尝一边搅拌,差不多味道了,才把它推给老太。
老太笑了笑,一切都好像理所当然,也顺理成章。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一种爱叫“陪你行走四方”,老实说,这之前太多的故事,哪怕是自传,我也总觉得有杜撰的成分,直到自己亲眼所见,才懂得:一生最大的幸福是,有人为你鞍前马后,陪你实现你的梦想。
2、
S小姐还是老胡女朋友的时候,每个中午都会去老胡的画廊为他送饭,所以至始至终,她周围的人,都认为是S小姐追的老胡。
老胡和S小姐是在一个影展认识的,我一直觉得,这样的展览是容易遇到那个志同道合的人的。S小姐也说,自己永远记得第一次遇到老胡的时候,他端着一张脸,仔细地为她解读一张烈日下的农民的构图、曝光。使她这个爱好摄影的门外汉觉得技术的美妙,可以让平凡化为神奇。离开的时候,老胡问S小姐要了号码,没多久,就成了男女朋友,然后后来一直走到了婚姻。
老胡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美术系。毕业那年,老胡并没有一意孤行地所谓追梦之旅,大多数刚毕业的大学生就像是莽撞的孩子,总是需要在漫漫的人海中走着,才知道自己想走在哪个位置,扮演怎样的角色,怎样得体又舒服地度过。他听从父亲的安排,去了一家企业。
可他渐渐发现,自己内心的抵抗变得强烈,或许只有在某种对立的环境中,才可以听到内心真实的想法。老实说,他从不迟到早退,也可以应付一些文件和材料,偶尔得到老总的表扬、同事的赞许。但他觉得自己是离不开画笔的,每一次自己敲着一些总结材料的时候,文字都会变成一幅幅画在脑中此起彼伏。而过去埋葬在心底的那个梦想,就像是那条鱼,翻江倒海地出现在他的心里。
老胡与父亲说,自己想辞职开画廊。他的父亲“呸”了一声,紧接着一堆的丧气话;与母亲说,似乎也无济于事;与朋友说,他们都摇摇头,然后躲得远远的,生怕他开口借钱;他是最后才告诉S小姐的,而那个时候,离开工作前的最后一段时间,老胡显得极其抓狂,就像是那根随便一碰就会断裂的皮筋,老胡说:每天做着噩梦,梦醒了,又要上班,上完班又开始做噩梦。他已经做好了孤注一掷的准备——S小姐或许会离开她。
S,我要辞职了,开画廊。老胡说,他当时真是紧张极了,嘴和心都在颤抖,眼泪已经准备完毕,就等着S或不同意,或转身走,而他要好好地抽一根烟。可没想到,S竟然毫不犹豫地说:可以啊。
猝不及防。
然后第二天,S小姐把自己工作五年的积蓄20万元给了他。
你知道吗?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要像一个男人一样肩负起自己和她的未来了,虽然她至始至终都无怨无悔地为我做许多事,比如刚开始,画廊还只有我一个人,她就每天为我送饭,为我买各种生活用品,每周末为我来打扫工作室。有些时候,晚上很晚了,她在家给我准备好宵夜,自己在沙发上睡着了。这些镜头是不是很像是电视剧里出现过,但在你面前的时候,只觉得温暖。
现在,老胡的画廊算是风生水起了,他没有告诉我一年可以赚多少钱,也是商业机密吧。但从我两年前进入他的画廊,与他开始成为朋友的时候,整个画廊还只有20平米,到现在已经扩展到40平米,然后车子好像也换了一辆,可以看出他也是有钱了。只是唯一不变的,他还是那个被S小姐温暖着的他,有一次,老陈问他,身上的衣服是哪儿买的?他笑笑:不好意思,是S小姐买的。你问我身上的外套,还真是一样都说不上来。
他笑得像个孩子,羞涩又自豪。
3、
说个我自己的事,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说起。
这是我和老陈恋爱的第六年,结婚的第三年的开端。许多认识老陈的人,只知道老陈沉默寡言,也不爱与人说话,至于志趣,能与我唯一相投的就是好吃了。
不过老陈一直坚持的两件事,让我特别感动:第一件事,是每一次降温或者恶劣天气的前两天,都会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该怎么做。比如,最近一段时间,我们这里降雪降温,据说是三十年最低了,然后老陈中午一个电话,晚上一个电话,告诉我要多穿衣服,出门戴手套,早上开车前一定要检查车子,把发动机发热了再开车。老实说,我是很讨厌喋喋不休的,但我终归是感谢他,虽然异地,却时时对我牵挂。另一件事,是每周或隔周回家,总是会给我带一些小礼物,有时候礼物很小,有可能是他们单位小卖部里的一包薯片,他会放在客厅,当作是一种惊喜。
我想说,我和老陈的生活很平淡,平淡到真的融入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但你又总觉得日复一日里,彼此给予彼此的温暖,好像那么难能可贵。
老陈知道我喜欢写,所以素日,写作是我躲避家务最好的理由,而老陈也几乎是默认的。每一次,他回家的日子,吃完饭,我就躲进书房,而他就一个个地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收拾干净。写完的时候,他一定要成为第一个读者。有一段时间,我写小说,他花了整整一个晚上,写了满满一张评语,当然,几乎清一色的是意见,只有最后一句是鼓励的,两个字:加油!
他时常与我开玩笑:如果有朝一日能开读者会,记得给他第一排的座位,因为要为我倒水擦汗带头鼓掌。而我总是笑,虽然不确定但还是异常感动。
我想说,关于写作,我从来不认为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失败,对于写作,我更喜欢博尔赫斯的那句话: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
而也要多谢老陈,在这段心安的日子里默默地分担了我的一切。
张小娴有一句话是:他爱你什么都容易,他会来感动你。而于我们每一个平凡的人,最庆幸的,是至始至终有人爱着你的梦想,也爱着你的一切,为你遮风挡雨,也愿意为你浪迹天涯。而往后,每一个冷暖自知的日子里,我们都能彼此温暖而微笑地望着前方,不离不弃,就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