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诗经·召南·江有汜》

【原文】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

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

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

不我过,其啸也歌。

【概览】

1)一首被弃女子的啸歌。从“汜”、“渚”、“沱”,从空间上的分隔,赋体中有比兴,联想到女子独自一人被留在江沱之间,实为被弃。

2)一连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男子的绝情,反衬弃妇的忧伤。

3)古代女子在很大程度上是男子的附庸,没有独立的经济独立和社会地位。一旦夫妻关系裂痕,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女子。

【注释】

1)汜(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2)归:嫁。

3)不我以:不用我。

4)渚(zhǔ主):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5)不我与:不与我。

6)处:忧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处’,假借为‘癙’,实为‘鼠’”《诗经·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鼠思,忧思也。

7)沱(tuó驼):江水的支流。

8)过:至也。一说度。

9)啸:一说蹙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一说号哭。啸歌:闻一多《诗经通义》“啸歌者,即号哭。谓哭而有言,其言又有节调也。”

【译文】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

心爱的人儿别处飞,

从此再不和我相随。

没有我相伴相陪你,

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江水涛涛啊一沙洲。

心爱的人儿不与我,

从今不再和我相处。

没有我相伴相陪你,

终有一天你会忧愁。

江水静流啊积沙岛,

心爱的人儿别处飞,

从此再不和我相交。

在没有我的日子里,

祝你平安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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