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领悟:英语的美在听觉

昨天看公众号文章,无意间看到了这么一段:

“听有声英文书,除了不费目力,节省精力,在我则更有特别意义。我向来喜欢听英文,读中文。因为英语是拼音文字,是一门听觉语言;汉字是象形文字,是视觉语言。

英语要用耳朵听,汉字得用眼睛读。这就是为什么大多中国人是聋哑英文,因为我们习惯用眼睛学习。老师上课,学生做笔记;领导讲话,下面人假模假样地用小本子记。

一些英文文学经典以及哲学著作,我读英文总是读不下去,听书,反而更有兴趣,因为即使听不懂,也可把这拼音文字当做音乐来欣赏。如果是英式发音,更是享受。”


看到这句:英语是用来听的,汉字是用来看的,突然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难怪一直觉得音乐剧的歌曲翻译成中文演唱,特别的不伦不类。原来不仅仅是因为翻译后歌词难以完全传达原来的意义,整个声音的韵律都完全不协调了。其他用字母拼写的语言也有这种感觉,法语朗诵和歌曲也是很令人沉醉的。

感谢李杜老师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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