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网上有一句话很火:暧昧上头的的那几秒,像极了爱情。
是的,差一点就以为你是我的,可是,暧昧终究只是暧昧,不是爱情。那个跟你暧昧的人,看起来触手可及,其实你们之间的距离却还有很远。
如果不喜欢,请及时拒绝,别暧昧。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最近在图书馆认识了一个女生。我心里清楚知道,和她没有可能,所以只是把她当成普通朋友,可是她却经常在网上找我聊天。我明白,从字里行间都能看出那个女孩是喜欢我的,只是没有明说。
每天晚上,她都会在我睡前跟我发晚安,我因为忙没法吃晚饭时,她也想着要给我送晚饭,可是我从来没有以同样的晚安回复过,也不愿意接受她做出的超出朋友界限的事。翻看聊天记录,每次都是以她为开始,以我的草草回复为结束。我能想象,当她鼓起勇气一次次找我,而我的回复如此平淡时,屏幕对面,是一张多么失望的脸。
这样做可能显得很不近人情,我也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我知道,如果不拒绝她,只是给她更多虚无的幻想。暧昧不清,却没法给出一个合适的身份。那样,到最后会更伤人。
在我的观点里,恋人就是恋人,朋友就是朋友,没有中间地带。哪些事情是朋友之间不能做的,就绝对不要做。因为如果真的不喜欢,有一天对方捅破了这层纸,最后连朋友可能也没法做。
每一份喜欢都值得被尊重,但不代表着你不喜欢对方还要与她纠缠不清。你给不了的幸福,会有别人给,所以请放她走。那种双脚离地被吊着的感觉真的很难熬,你不想体会,也不要让别人尝。
更不要借着喜欢,享受着对方的好最后却不负责。这个世界真的是因果循环,你要相信,如果你玩弄别人的感情,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跨过人海,来辜负你的感情。
也许现在这个时代,真的如薛之谦《暧昧》里的那句歌词:反正现在的感情都暧昧,你大可不必为难找般配。可是我不愿意,爱情在我这从来都是消耗品,用完了就真的没有了。我不愿意在遇见对的人之前,就已经把自己消耗殆尽。那些爱里的温柔,我舍不得给别人。所以啊,你也要早一点出现,别再让我等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