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已经记不起是何时了。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却清晰地记得,是2015年的暑假。2015年,初中毕业,出去浪了一天回来,和爸爸在客厅发生口角,他打了我,于是我“怒发冲冠”,毅然决然地上重庆——打暑假工,被资本家剥削了整整两个月。现在想来,这是我做过最错误,最令我后悔的决定,却是在今后的日子中时常怀念的那段时光。
我记得一个同事,20岁出头,叫“德静”,人如其名,我很是喜欢她。我们会花50块钱打车就为了吃一顿200块钱的烤鱼,而我每天的工资也就50块钱。我们会在晚上十点钟下班以后到兴科撸串,我们一起喝酒,一起聊天。天南海北的聊,从人生哲理到吐槽经理。即使不说话,也完全不会觉得尴尬。我们从分享面膜到分享辣条,她对我有着大姐姐似的包容,又有着朋友似的温暖。
我对她的好感始于一本书。
公司提供的宿舍,条件并不算好,甚至说是简陋,水泥地,没有装修,没有wifi,100平的空间,住了将近20个人,好在有空调,有卫生间,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德静住在我对面床的下铺,令她最不同的是,在这个简陋的宿舍里,只有她的小木桌上整齐的放着几本书。那个时候,我很喜欢三毛,刚好就在那张桌上看见了熟悉的紫色封面《梦里花落知多少》
“你看完了吗?”我鼓起勇气问。
“看完了。”她淡淡的回答道。
“那这本呢?”我指着《追风筝的人》问。
“正在看。”
我笑嘻嘻地又说:“那你看完了可以借我吗?”
“可以呀。”她对我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虽然早上十点才上班,但是连睡懒觉都来不及,晚上下班的时间更是无法预料了,十点,甚至12点。所以我只能在白天中午休息的时候,在后厨狭窄的走道边,坐在低矮的木凳上,借着门口的自然光,捧读《追风筝的人》也许是令人分心的呛鼻的烟味,也许是令人难受的炎热的天气,反正那个暑假,我连这本书的序言都没有读完。
七校联考刚刚考完,放松自己有两个方式:阅读和写作。找同学借书来看,有人甩给我一本《后宫冷艳皇后》我盯着封面,连翻开的勇气都没有。那就《追风筝的人》吧,想念它很久了,于是这才把它读完。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2015年7月,我的思绪总是回到那月的某一天,就像阿米尔总是想到躺在砖头上的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想到那些将雪地染成暗红色、几乎是黑色的血滴。恐惧,不知所措,如同窗外的黑夜,浸过我全身,我觉得喉咙被掐住。那段时间我很不好,用索拉博自杀后在病房里醒来说的话就是:厌倦了,厌倦了一切事情……我很累很累。昨天晚上熬夜看《欢乐颂2》里面有一段话,是小关在电话里对失恋后的樊姐说的:“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时间总是会解决问题的。”1975年到2001年,时隔26年,在阿米尔被阿塞夫暴打之后,他才觉得有一种赎罪的感觉,脾脏破裂,牙齿脱落,肺被刺穿,眼眶裂开,冲击力让他的上唇裂成两半,从人中裂开,就像哈桑的兔唇那样。那么你呢?又想什么方式赎罪呢?
《THE KITE RUNNER》 追风筝的人
风筝是有象征意义的。对于哈桑来说,是忠诚,是友谊。对于阿米尔来说,是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这本小说里面,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于我来说,风筝既是回忆,又是未来,是2015年夏天的记忆,又是2017年高考的到来。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我追。千千万万遍,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