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仲牟也出现了,那是来请谷之华的。
谷之华的面子真大。
那么她没有理由跟着金世遗浪迹天涯。
金世遗还没办法提供她更好的生活。
金世遗又要经受挫败了。
这是好事。
知道了差距,或是努力,或是放弃都可以选择的。
努力的话,那就知道了努力的方向。
放弃的话,厉胜男就有希望了。
金世遗舍弃了孤苦伶仃的厉胜男,来到有一大群人围在身边的谷之华附近。
人家谷之华会看得上吗?
她也要面临抉择的。
原文是——就在这时,另一个随从亦已使“分筋错骨手”的功夫,向翼仲牟抓到。金世遗一见他们出手,便知道这两个随从虽然不是寻常之辈,但以翼仲牟的功夫,还尽可以对付,因此便不管他们,却特别注意那个貌似富豪的胖子。
只见他手指一弹,倏地飞出一线银光,这是梅花针刺穴的绝技,在金世遗眼中虽然算不了什么,但那富豪距离翼仲牟有六七丈远,梅花针若能打到三丈开外,在江湖上已经算得是一流高手了,而这个人竟然在六七丈外发出梅花针,金世遗一见便知道他的功力在翼仲牟之上。翼仲牟若是没有那两个随从与他纠缠,或者还可以避开,但现在他要同时应付三人,那却是绝对应付不了。
金世遗心念一动,立即“呸”的一声,骂道:“三个人欺负一个老叫化,那才真是不要脸!”随着那“呸”的一声,银光立即消失,原来金世遗也从口中吐出一枚飞针,将那个人的梅花针打落了。

翼仲牟抓起那个随从的脚后跟向前一送,另一个随从的“分筋错骨手”恰好抓着他的同伴,痛得他“哎哟”一声叫将起来,粗壮的身躯登时软得似一团烂泥,两个人倒作一堆。
那富豪模样的人喝道:“哪条线上的朋友?何妨出来见见!”口未闭拢,忽地一团泥巴飞来,将他的口塞得满满的,耳朵边只听得有人说道:“你再欺负那位化子大爷,我就要再喂你三斤臭水沟的污泥,你这个下三流的小辈,要想拜见我还得再练十年!”他耳边听得声音,眼中却不见人影,口又不能说话,把他简直气得死去活来!
金世遗虽然抓不住要旨,谷之华的失踪肯定有内情。
看到连翼仲牟都出现了,就知道他们已经把谷之华当掌门了。
难怪曹锦儿会让步。
虽然没有明着写,其实不难看出,谷之华会被传承掌门之位,并不是曹锦儿良心发现。
小人有良心吗?
选择当小人的那一瞬间,良心已经不值钱,在冷宫里,暗无天日了。
坏人有良心,那就不是坏人了。
要指望良心发现,那是不把人当人,很没有人性化的。
小人和坏人不是人?没有他们的底层逻辑吗?
不按他们的底层逻辑来,不就是不人性吗?
披着人皮看上去就不是人了?
不适用于人的法律法规,只适用于动物保护条例吗?
是有聪明人对于人渣,用的是对待动物的方式。
所以谷之华会当掌门,不会只是出于曹锦儿的个人意志。
她到东到西,都不算一回事。
这是她的个人素质决定的。
谷之华会成为掌门,其实是靠战斗获取的。
看不见的战争,各方面的施压,迫得曹锦儿让步。
不得不良心发现。那么接下来会如何呢?敬请继续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