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谈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当我们谈论中国传统文化,我们谈论的是一种精神的根基,是深厚的文化底蕴历经五千年的沉淀,融入中华民族血液的偾张。那么当古老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纪检监督发生碰撞时,又会激起怎样的火花?
首先,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自律观念为纪检监督提供了明亮的灯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廉洁自律的观念,“君子爱财”是人的本性,“取之有道”恰恰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它告诉我们要有获取财富的正当手段,更是在提醒我们要有清醒的自我约束。这种廉洁自律的精神,正是纪检监督所追求的目标。通过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自律观念,可以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增强他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
第二,传统文化中的法治观念对纪检监督的启示作用。在中国古代,就有“无规矩不成方圆”“法不阿贵,刑不避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法治观念。这些观念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这就是法治观念对纪检监督重要的启示作用。它告诉我们,纪检监督不仅仅是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坚决贯彻法治精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法治观念也要求我们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治教育,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守好“道德底线”、“法律红线”、“人生防线”这三条线。
第三,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榜样对纪检监督的示范作用。传统文化崇尚道德榜样,如孔子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孔融让梨、曾子避席、岳飞精忠报国、刘备三顾茅庐、王恭身无长物、许衡不食无主之梨... ...孟子主张的“仁者见之而思,智者见之而行”,通过学习和借鉴这些道德榜样,党员干部可以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从而形成良好的廉政风气。宣传和表彰道德榜样,也可以激发社会公众对纪检监督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四,传统文化中的民本观念对纪检监督的推动作用。传统文化强调民本思想,认为国家的根本在于民众,政府应当以民为本,为民谋福祉。这种民本观念提醒纪检工作者,监督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的利益,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注民生热点,解决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同时,民本观念也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这种观念的推动下,纪检监督工作也将更加落地,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五,传统文化中的忠诚精神对纪检监督的支撑作用。忠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就有“忠诚为国”的说法,我们更是有“对党忠诚”的誓言。在纪检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中忠诚精神的支撑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对党和国家忠诚老实,严守党纪国法。同时,纪检工作者本身也必须具备忠诚的品质,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古有岳飞将“精忠报国”刺其背项,现在的我们虽无需刺字来表明决心,却需要时时刻刻把“忠诚”二字嵌入心中,用“忠诚”撑起炽热的报国之志。
第六,传统文化中的家族观念对纪检监督的补充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家族成员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是一种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通过倡导家族内的廉洁自律,可以促使党员干部在家庭生活中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进而将这种良好品质带入工作中。家族成员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有助于党员干部在面临诱惑时,自我警醒。家族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纪检监督提供一种有效的补充,家庭与事业的良性互动,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的效果。
第七,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思想对纪检监督的融合作用。传统文化强调仁爱,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强调关爱他人、宽容他人。在纪检监督工作中,我们也需要融入这种仁爱思想。面对党员干部的错误,纪检工作者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注重教育引导,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在工作中,我们要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意识,既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又要充分考虑党员干部的个体差异,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了丰富的宝贵资源,与纪检监督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弘扬传统文化观念,可以为纪检监督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有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指出,中华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更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传统文化,善于运用传统文化的智慧,创新纪检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条路上,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工作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