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不自信或者说自闭症患者而言,被嫌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不自信,最通常的表现,是胆小,怯懦,不肯定。即使心中有千万次的跃跃欲试,真正需要上纲上线的时候,还是免不了些许紧张。
我自认为,不是一个自信的女孩。即使小时候,在很多人的眼里,我是闪闪发光的。我不知道的是,其实我也曾被很多人羡慕过。
今天跟同事聊天,说起一个很久以前被我忽略的事情。
那时候,我刚上初中。由着骨子里的那股热情劲儿,班选会上,因为恰好坐在我旁边的是小学同级另一班的班长,我于是特别激动的跟老师举荐。结果老师得知同坐在第一排的我俩,都是直属小学的毕业班长。于是顺水推舟,给了我俩一正一副的位置。这就是后来,常被别人提起的“我是某某老师面前的红人”兴起的缘由。
应着这样的背景,我自是不知道,那些在我看来见怪不怪的过往,竟然成为某些人眼中的羡慕。我从来不知道,想要和一个自己很认可的人成为朋友,需要掏心掏肺的写一纸长书。只为,可以成为彼此心目中要好的伙伴。
后来,在一个我现在已经想不起到底是怎样天气的午后,我确实收到了那个女孩的书信。又似乎是放学后,我无意间在书包发现的。信的内容我已经不怎么记得了。但是那份真诚我到现在都可以感觉的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我和那个女孩没有成为很好的朋友,而我依然和我的“小玉米”,小玉米的“小老鼠”,马记者,玩在一起,不亦乐乎。
一直到后来跟同事聊起这段往事,我都不曾觉得有什么。除了有感觉得到的美好和快乐,除了有对那个女孩的一丝丝愧疚。
我一直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却还我行我素的坚持着自己的初心。
原本应该被唤做阿姨的年纪,竟然被称呼为姐姐。画面感,油然而生。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因为交通的便利性,让我感觉到舒适。可是我知道舒适是留给“死人”的,所以我很努力很认真的对待每天的工作和生活。又因此,感觉到似曾相识的饱足感和充实感。
结识了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作为很聊得来的朋友,每天过着早八晚六“小学生”的生活。我从来不曾在老家工作过,也很久不曾体会过,每天坐车下班回家,家里有爸妈的感觉。
一切都是再寻常不过的模样。我却感觉到久违的珍贵。
每个人的性格中,都有某些无法让人接受的部分,再美好的人也一样;所以不要苛求别人,也不要埋怨自己。
别人没有资格嫌弃你,除了你自己。
这是生活的常态,也是我们努力生活下去的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