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一个充斥着世俗的年代。
阿嘟和阿波是同一个学校的同学,一次偶然的相遇,让两人开始有了交集。后来,在一日又一日的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相知,萌生了超出朋友之间的感情,然后相爱。
暑假补习时室友的不小心撞见,让阿波心里泛起了波澜。阿嘟提议两人一起离开这个充满敌意地方,两人起了争执,随后大打了一架,惊动了学校和双方父母。两人的秘密被迫公开,阿波随后被送去了同性恋集中营。回到学校后,谣言四起,阿波成了被胁迫者,于是阿嘟饱受其他学生的歧视。
但两人的关系却并没有因此而恶化。他们如逐流的浮萍,结伴而行,相互取暖。
那一天夜里,阿嘟因和家人大吵一架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坚定了要和阿波离开这个地方的念头,在路边的公共电话亭拨通了阿波家的电话。另一边,阿波却在妈妈苦苦地哀求下动容了。
她说:
“不管你去哪里,可不可以不要丢下妈妈一个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妈妈都爱你。你可以爱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但也请你爱一个女人,那个人,可以是我吗?”
母子两人泣不成声……
我不会剥夺你向往与拥有爱的权利,无论那人是谁,性别如何,但还请不要忘了,一直在背后默默追随着、守护着你的人,是我。这大概是一个母亲最温柔、最宽容的爱了吧。
父母也许经历了从前的包办婚姻,经历了先结婚、后恋爱,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年轻的时候未曾有过对爱情美好的憧憬;他们或许思想观念落后,不能理解什么是同性恋,为什么会有同性恋,但这也不能代表他们不能理解,你对于自己所爱之人的那份执着,哪怕你们同性。
他们的所思所想皆是为你,他们希望你快乐,更希望你幸福。他们只不过需要一些时间来理解你那份爱的执着,也请你能经得起他们对你那份执着的考验。
前些日子,“泰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通过”这一话题被一举推上微博热搜。
据悉,泰国内阁7月8号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同性伴侣进行婚姻登记,并通过《民商法典》修正案,以确保同性配偶享有与异性夫妻同样的权利。
有人说:对于同性恋,我不歧视,但也不赞成。说实话,喜欢与不喜欢,是他人独有的权利,外人无权干涉,支不支持同样是你的选择,我无话可说。我不强迫你非得认可同性恋,但还请你能做到最起码的尊重。
同性恋没有多奇怪,异性恋也没有什么不起,说到底,都逃不开“我喜欢你”这几个字。
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从来不是让哪一群人认同什么。大多数人所希望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所有人都能把这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
就比如,路上偶遇男同事向我开心地介绍他男朋友的时候,我会同样开心地与他们打招呼,而不是疑惑地问他“你怎么会喜欢男人?”
这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就让我们满怀信心地期待并观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