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毫无疑问,这个混蛋不是律师,却以律师之名恐吓他人或作为谋利工具,这是令人无法ru受的。一位朋友,他并不富裕,说他受到恐吓。网贷公司向他追债,这笔应还的本金及利息早已一还清,对方却提出并不存在的更高的金额。而且发来了律师函,文字却是一副公检法的起诉书或判决的口气。律师函的结尾盖上公章。依公章名称在广东省律师协会网站上查询,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律师所。
广州法庭2019-03-26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