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不是一个人的事

今天双十一,而我依旧是一名“单身贵族”。目前的我是一名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在这双十一不想买买买,也不太想出去感受街道上为双十一打的牌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活动,依旧是像往常的周末一样在床上躺到十一点多,起来吃饭,玩玩手机或者看看自己想知道的事情,就这样结束普通的一天。

双十一是为单身朋友们准备的,相信一个人从小到大总暗恋过那么几个人。他出现时你会小鹿乱撞,期待着可以和他下次相遇,和他说话有时候可能会手足无措,但却硬要强装淡定。最终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她)不知道你喜欢他。

在他不知道的那段日子里,你可能关注了他很多活动,沉默或注视,只因为那个人是他。你甚至可能会去跟踪他,因为你喜欢在他身后为他保驾护航的感觉。你就像侦探一样根据蛛丝马迹判断他喜欢的类型,然后看自己是否符合标准,如果符合那就开心的像个孩子,虽然暗恋别人时的你可能就是个孩子。如果不符合可能会郁闷一阵,思考是否要为他改变,是否有可能成为那样的人。

每个暗恋对方的人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或长或短。

喜欢一个人可能仅需要零点七秒的动心,但是忘掉一个人可能需要一辈子。

只要是喜欢那就去把暗恋变成明恋吧!或许喜欢的人也在默默喜欢你,如果不是自己也为这份感情付出了努力也不会后悔。

曾经的我也是坚持着喜欢是自己的事,没有必要让他知道,但是现在好像突然开窍了一样觉得喜欢就是要让对方知道。

图片发自简书App


那时不懂感情的我遇见了那个让我心动的那他。我们同在一个学校,同在一个村子里,也在同一个班级里。没有原因的他就走进了心里。用了七年的时间来暗恋,周围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他而我们依旧像原来那样淡淡的打招呼淡淡的挥手淡淡的微笑。只是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什么样的状态,而我每次遇上他心里总会莫名紧张。那时有过想把暗恋变明恋的想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变成,只是到最后简单的说要学会放手,放了自己。

想想为他所做的傻事,就感觉自己真的是傻的可以。那时正青春,我喜欢上你,后来用七年来暗恋,用一辈子铭记。

生平第一次恋爱是为他,可能一切都那么刚刚好。那时最后写给他的那封放手信被他女朋友知道,没有想过她会知道的我慌了神,希望他们可以好好的。而那阵舍友正说着Y想要跟我在一起,那时的我想法很简单,希望不要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我接受了Y,接受之后第一时间让他女朋友知道,好像在知道我们的事之后他们关系好了很多,只是到最后Y成了我最歉疚的那个人。

那时候总是幻想如果我能够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们的结果是不是就不一样。但是时间终究是走过了那段时光,而我在那之后收获了勇敢,遇上喜欢的那个他可以告诉他我喜欢他。可能他会拒绝,但是自己却没有了那么多的遗憾,不会再想如果他知道会怎样,如果自己有足够的勇气会怎么样。

在把暗恋变明恋的那阵总会有一阵纠结期,或者设定好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

明恋相对暗恋来说多了那份坦荡少了那份纠结,多了那份勇敢少了那份怯懦,多了那份坚持少了那份遗憾。

别暗恋,要明恋,就是喜欢你,咋的?

喜欢就去明恋别偷偷摸摸的暗恋。就霸气的告诉他,你喜欢他,告诉他也没有那么难。加油!!!

将暗恋变成明恋吧!

喜欢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喜欢就是要让他知道,尽管不接受,但是我喜欢你这是事实。去追寻属于自己的那份爱情吧!

终将会找到那个让你牵手一辈子的那个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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