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浪等媒体报道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朱翼炜已疑似“失联”数天。截至记者发稿,天安人寿方面未做出回应。
朱翼炜此前一直在保监系统内任职,曾任上海保监局寿险处处长、保监会贵州保监局副局长等职务。朱翼炜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17年4月19日至22日,天安人寿于安徽黄山举行的论坛活动。
看到这,我估计在天安投保的客户们已经快原地爆炸了。
“我靠,首席风险官失联了?”
“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快完蛋了啊?”
“那我的保单咋办?公司破产保单是不是会无效啊!”
其实没啥好着急的,先不说未露面就等于失联的神逻辑,就算真的失联了,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失踪就岌岌可危了。
对于一个人的情况如何,我相信大多数客户更关心的是自己的保单会如何。很多朋友在买保险之前也有担心过一个问题: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如果破产了客户的保单改如何解决呢?
你猜猜?猜对了我告诉你~~~
保险公司会破产吗?这里明确的告诉你,会的!那保单怎么办?看下边~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和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黑体字:这里的人寿保险合同可不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而是说只有寿险保单才能被完全保护,别的险种的保单,还真有那么一丢丢小风险。是不是感觉被世界欺骗了呢...
别着急,先看看保险公司的成立和背后的大盾牌吧!
层层预备,甩出风险“八”条街
1.设立要求严格
首先是保险公司的牌照,那可是多家大公司挤破了头都想弄到的,那嘎达有多值钱,看看就知道了!
2015年,保监会日前否决了天伦人寿和国开财险的筹建申请。其中,天伦人寿由苏宁电器等公司联合申请,保监会认为天伦人寿发展模式定位不明确,以及发起人芜湖运泰汽车运输集团不具备充足的出资能力。
同样被否的,还有由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江苏凌云置业公司、财富时代投资担保公司等5家公司申请设立国开财产保险公司。保监会给出的否决理由之一是,截至2011年末,主要发起人成都国腾电子集团和江西瑞德创业投资公司本级报表的净资产均不足2亿元,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力不够?靠边站,下一位!
2.资金雄厚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度为2亿元,这是最低限度的。就拿为大众所知的老牌保险公司人寿和太平洋来讲
2016年,中国人寿(1月-7月原保险保费收入:31255755.91万万)。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
太平洋人寿(1月-7月原保险保费收入:9504156.31万)。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76亿元。
这么多钱不用换成硬币都能砸死我.....
3.公积金
保险公司在每年分配税后利润时,将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平滑收益,弥补亏损,保持公司稳健经营。
4.保证金
保险公司必须提取保证金,除了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并且,保证金资金额度为注册资本总额的20%。
5.责任准备金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准备金实质上是一种或有负债。
6.保险保障基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中国保监会设立保险保障基金专门账户,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保险公司分户核算。
因此,保险保障基金系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以上的各种金,都是必须设立的,为的就是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即使面临风险,依旧有那么多道用银子建立的围墙挡着呢!如果还嫌不够,下面还有。
7.再保险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个人及企业通过签订保险契约以得到面对不同风险(如:龙卷风、地震、法律诉讼、疾病或死亡)时的保障。同理,再保险为保险公司提供类同的保护。
8.保监会
这个组织神秘而且强大,神秘在身为中国三大会(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之一,它的存在甚至可以用鲜为人知来形容了。
强大在....简直就是保险公司的爸爸
《保险法》第五章第五十五条: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提供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第五十七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不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第五十九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违反资金运用形式和比例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
第六十二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严重违反保险资金运用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决定派选有关人员组成整顿组,对公司进行整顿。
真是一言不合就分分钟派人踢馆的节奏啊...不过正是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定运营。毕竟万一真破产了,虽然最终结果不会差,但对民众的影响也不是小事儿。曾经新华保险就因为经营不善新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经历了新股东中央汇金的入主。不过股东的变化并没有实际影响到客户的保单利益。
来看看保险公司破产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
国外学者普遍认为不应当把保险仅仅视为通过保险基金的运作填补损害的转移机制(Pass- through Mechanism),除该项功能外,保险还从以下六个方面服务于经济繁荣:保险可以增强金融的稳定;保险可以替代和补充社会保障;保险可以为商业贸易提供便利;保险可以促成更为有效的风险管理;保险可以鼓励防灾减损;保险可以推动有效的资金配置与之类似,我国学者大多把现代保险的功能归纳为三类: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体现在保险制度依靠大数法则和数理统计从而达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济互助。
整体而言就是没啥好影响,所以国家才如此重视保险公司的一系列活动,确保社会稳定性。
易保小结
说了这么多保险公司的事情,大家也明白了一个基本问题:基本保障的选择与保险公司的大小关系不大,也不是衡量一款产品的主要方式,还是选择最合适的为好。
不过像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之类的,考虑保险公司的实际的经营状况也是可以的,只是这些产品的收益并不能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
所以说保险嘛,还是要以保障为主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