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早已不联系,我却爱上了情敌。
高中的时候,为了在枯燥的一摞摞的试卷中找乐子,答应了一个学长的追求。学长是一个潇洒的男生,而我也恰巧是比较潇洒的女生。至于潇洒的级别,如今看来 low。比如说,戴耳钉(因为这个还被校领导半路拦截记过警告)、非主流爆炸头(当初跟他在一起很大原因就是因为那个鸡窝头)、叫外卖(学校的饭太难吃学校还不允许出校门)、逃课打球(篮球场上总能看到跳跃的鸡窝)……
那个年代的谈恋爱,拉拉小手、校园漫步或者互换情书是早恋的象征性环节,好像没有经历过这些就不是谈恋爱的节奏。然而,学长和我的感情,发乎于共同点潇洒,止于两个不浪漫的人气氛很僵。所以,潇洒的人还是不适合潇洒的人在一起。我们说好还是及时行乐吧,一个人继续潇洒着。
当时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但私自带手机的人还不在少数。除了一些学霸书呆子和穷逼。。。当然我们这群潇洒的人不会和学习之类的名字挂钩,穷,但没到bi那个程度,玩玩手机,跟老朋友煲个电话粥,QQ空间发个状态求评论攒人品,逛逛别人的空间给对方留言,没有那个时候的整天面对留言板,现在还指不定整天盼着大家去丰富我的空间呢~~~因为,三年,3个365天,我已经腻了。
分手后的某天,学长说问我,每天跟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女孩,我一哥们看上了,一特靠谱的boy,然后你行行好,告我一下妹子的联系方式呗~他的追求方式绝对正,放一百个,,,不,,,无数个心。我当时也够傻逼的,看着学长(前男友)真诚的眼神,于是毫不犹豫把菲菲的手机号、QQ号都给了他。学长表示了衷心感谢并且夸赞我大度之后连蹦带跳的没入了人群中。那个开心劲儿,就像我小时候得到心爱的洋娃娃一样,搀着几分智障脑残的意思。
菲菲,高中三年,两年同桌,两年饭友,两年上下铺。在学长拿到她联系方式的时候,我们刚上高二,高二遇到点小状况,“分手一年”。原因听我慢慢道来~
菲菲对于学习的态度和我雷同,面对不愠不火的成绩也从未起过波澜,但是生活上,她却跟我截然相反。刚上高一,就买了一盆香雪兰,她说,香雪兰的花语是“纯洁的心”,冲她喜欢的花的花语,我就断定这姑娘很浪漫。渐渐地,对她了解加深,她身上的种种都印证了自己对她的第一印象——romantic。
她喜欢飞儿乐队,那首《月牙湾》是她在KTV必点歌曲。也怪,一个没有学过声乐的人音色竟然那么好,音准也很棒,去KTV就静静地听她唱歌就好,是一种享受,她也只为我唱,但凡有“第三者”,她是不会碰一下麦的。她还跟我说,初中时候前面坐着一个会画画的男孩子,毕业的时候,男孩子送了她一个速写本,本上的每一页都是2B铅笔勾勒出来的她的轮廓,他们没有在一起,但那个速写本,成了她步入美术行业的初衷。不是为了送她本子的男生,就是因为那个本子,她发现她对美术挺有天赋的。每年我生日都是寒假在家,给她唱生日歌的都是七大姑八大姨,长大了就只剩父母和哥哥了。高一生日,她惊喜的从城市最北坐3个小时的公交来到最南边的我家,我生命中仅有的被浪漫,当她捧着蛋糕出现在门外时,我真的为我自己的幸福生活(有家有爱有菲菲)感动哭了。
晚上,死皮赖脸央求菲菲留宿一晚,好不容易得到的恩宠,我希望留久一点,好歹熬个液,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一起谈谈情说说爱。那晚,我问她“菲,你竟来想做什么呢?”
她考虑一阵,说出了另一个她“律师吧,我其实特别喜欢将对手击倒在众人面前的那种自豪,我也希望自己的才华不藏着掖着,而不是现在这个没有特点,不被人记住的自己”我沉默许久,不知是惊叹她小身骨里这么大的成就欲还是羡慕,反正那个时候的她也许是释放真我。
高二分班,我和菲菲这对打不散的鸳鸯被分到一个班。那个时候我们还跟班主任主动申请坐同桌,铁面老班本来想唬我们,说同桌可以,只能是坐最后一排。我俩表示很不情愿,心里窃喜,哈哈,最后一排就意味着挨着后门,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看帅哥了(感谢铁面当年解救花痴之恩)。。。
好几次瞥见了学长前男友,他意味深长的朝着我们微笑,对了,学长貌似有个哥们儿要追我们家菲菲,我把QQ都给他了,怎么没见动静。回到宿舍,打开手机,就试着进到菲菲留言板,猜我看到了什么?
学长的留言,很肉麻,就是当时非主流盛行的那些广为流传的情话。靠!闺蜜和前男友,这叫什么事~而且,他俩竟然瞒着我!之后,暴脾气上来,一气之下跟她绝交。不过现在还很愧疚,我又跟学长没有产生过感情,菲菲担心我承受不了,所以瞒着我,关键是,我没有菲菲浪漫,他俩真的很般配。可当时年少,不管菲菲和学长怎么找我和解,我都拒之门外。
座位分开,我从她上铺搬到了隔壁寝室,和我一起吃饭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没有人受得了我挑剔的胃。尽管这样,我还是傲娇的挺过了一年,我实在受不了他俩在一起这件事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兴许我会祝福一番。所以我看不得他俩同框出现在我视线里,精神洁癖,没办法。所以,这一隔,就是一年。
我们高三,学长毕业了,去到G市读大学。菲再也不会跟他一起出现在校园里,出现在我的眼里。之后,大家都开始进入高中最紧张的状态。我和菲菲也不能再游手好闲了,毕竟,我们都是有梦想的人。高二暑假,我俩就和好了,至于为什么,那一定是我大人有大量放过他们也放过自己了(其实是菲菲替我还清赊在网吧的钱,毕竟,我不会跟钱过不去的),再加上高三的忙碌,学长的毕业,我们都没有精力去纠结于过去,我和菲菲顺利“复婚”,坐回同桌。
大学,菲菲实现了她梦想的第一步,考入某知名政法大学,学习法律专业。而我则承袭菲菲热爱的美术专业,走了特长生,考入了不错的美院,总算有组织了。只是,我和菲菲,一个在东北,一个在东南。
距离的遥远将我们关系拉远。大学各自有了新的圈子,感觉比高中都忙碌,尤其是菲菲,我们很少煲电话粥,但是有了微信,我们可以随时将生活日常发给对方,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各自每个时段的动态。菲菲进了校辩论队,当了辩论队主席带着校队参加了省级比赛也获得了第一名。我真为她感到骄傲。原来我们那天在星空下促膝长谈的她早就开始密谋这件大事了。只不过谋了好多年,不知道获奖时候的她有没有想过那个夜里,我们对着星星(其实是天花板了)说的那些话。
大学毕业,菲菲很顺利的进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那家律师事务所很有名破例将菲菲这个应届毕业生纳入麾下。不过,菲菲入职一年可不少给他们的事务画红,一年之后,领导跟菲菲提给她升职的事的时候,菲菲将一份辞职信递到了他手中。
后来,我菲就开始到处“流浪”,去到没有去过的地方,没有走过的小镇,去世界上最偏僻的人居岛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去哥斯达黎加撑着竹筏在Reventazon河上顺流而下,还可以去Malpais的间歇泉冲冲浪,去越南骑上脚踏车穿过广袤的稻田去到富国岛享受阳光与沙滩,去新西兰,在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喜爱冒险的游客,急流漂流、桥上蹦极、和新结识的朋友一起攀岩。讲真,真正潇洒的人是她。
几个月后,菲回来了,她回了我们的城市,在繁华都市一个街角,寻了一处静谧的土地,开了一家面包店,有书有照片,有面包和咖啡。这里没有汽车的鸣笛,没有空气的污染,养一只小狗,时不时给它做漂亮的衣服,偶尔让它出现在相机里做自己的模特。
三三两两的好友只要回来,就来她的店里办party好不热闹。
厨艺好的姑娘小伙一起在厨房里给给她展示自己的蛋糕技艺;有喜欢花草的姑娘在小屋里摆弄她从远处带来的花花草草;有爱狗狗的人儿在院子的树荫下逗的狗汪汪叫;喜爱安静的姑娘躲在了蛋糕店的“密室”里看书听音乐;喜欢拍照的姑娘嚷嚷着要拍照,不断换着背景场地,一会儿在院子的树荫下狗狗的身边,一会儿又跑到照片墙边,去后院去厨房去密室里。她满脸的满足。
有时候,忙一阵子,她会把这里托付给一个离这里近些的朋友照看,继续起身四处游玩,去爬山涉水,继续流浪。靠卖面包维持着生活,不用担心生活的经济问题,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天看书看电影,看大千世界的风景,一边旅行游玩,一边拍摄美景,用指尖记录下每一天每一点的幸福瞬间。
后来我问她,你当初不是梦想当一名成功地律师吗?如今怎么甘于卖面包了。
她平静的微笑,搂着我的肩膀,说道:“仗剑走天涯会让我忘记生活的本质,年轻时候以为让别人羡慕就是成功的,如今,别人怎么看对我来说就是不痛不痒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踪迹全无”
我还在仗剑走天涯,她已经吃到了自己的面包,面包可是我的最爱啊,她说,这家店就叫老同桌的面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