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世宁医生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医学大咖,他在“得到”的课程《医学通识五十讲》也让我惊叹:一位常年奋战在抢救一线的医生,竟然对自己的职业有如此丰富深邃的思考,这让我对他又多了一层敬意。
所以这篇文章不是针对薄医生的,只是对他的一个观点,发表一点小小的异议。我以为,这个问题的澄清,对于更好地了解医患关系可能更有好处。
薄医生在第五讲的题目中开宗明义:医患不是甲方乙方,而是联盟。
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
一、医患不是甲方乙方,那是什么?
甲方乙方的说法可能让人有陌生感。事实上,我们的每一次消费,都是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一次交易,是一个合同的履行。
没错,是合同,只不过这是口头合同,规定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要够数,货要对板。
既然有合同,不就有了甲方乙方吗?而且,合同要有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买方)给了假钱,或货到不付款,乙方(卖方)可以追究甲方的责任;反过来,乙方(卖方)如果卖的东西和声称的不一致,或者拿了钱不给东西,甲方(买方)同样可以追究乙方的责任。
这就是合同的威力,在这种约束下,买卖双方都要约束自己的行为。
假如这买卖双方是联盟,会怎么样?
联盟意味着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那么,交易顺利时还好,不顺利时呢?是不是也不能索赔?本着互相谅解的心态过去就算了?真正利益受损的那一方,就应该无限原谅宽容另一方吗?谁叫你是联盟呢。
当然,薄医生在论述“联盟关系”的特点时,补充了一点,就是这种联盟是“阶段性关系”。
那我也可以说,我在买一个苹果的时候,我和卖家也结成了短暂的联盟。我想要一个好苹果,卖家也真心地想给我一个好苹果。那我们不是“目标一致”吗?
至于第二点,“各具优势,优势互补。”这一点其实在任何买卖关系中都是存在的。我很了解自己的需求,就是想吃一个苹果。卖家的优势是知道怎样种出一个好苹果,或者在哪里拿货又便宜又好。于是,我们的优势互补了,我得到了苹果,他得到了收入。
所以,其实可以说,任何的买卖关系都具有“阶段性的联盟关系”的特征,医生和患者在这方面,并不具有特殊性。
二、医患关系的实质是消费吗?
薄医生为了论证自己的论点,先提出了一个否定性的结论:医患关系的实质不是消费。
文中说:“很多人觉得去医院看病是花了钱的,我就是消费者。买的是医生专业的诊断、治疗,还有药品、检查、住院、护理。”
“如果医疗是消费,那么消费的内容、流程和目标应该是提前确定好的。”
对照一下这两段就会发现,第一段“很多人……那里,买的是“医生专业的诊断、治疗……”,不就是消费的内容、流程和目标吗?
所以病人这样理解,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或者我们可以简单粗暴的说,病人去医院找医生,目的就是看病。他想看病时,不会去水果摊、超市、电影院等。
我理解作者的意思是,医疗过程不是一个标准化服务,而是要根据每个病人的情况量身定做;而且,最后的效果,特别对于疑难和严重的疾病,也是不能保证的。
我承认这都是事实,但是,但是:
这就能说明医疗不是消费了?
百度一下:消费是“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
医生的医疗服务,既有物质产品(药品),又包括精神产品(诊断、治疗方案等),它是用来满足个人看病的需要的。个人为了得到这种服务,要向医生支付报酬。
所以,医疗服务,毫无疑问是一种消费,服务的对象是病人。它可能不是很标准化,但无损于它“消费”的本质。
三、所有的行业都在为消费者服务
很多职业,也不能提前把消费的内容、流程和目标完全确定好。比如律师。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调查卷宗、查找各种资料,准备辩护策略——但并不能保证会赢下官司,也不能保证都达到当事人的要求。他只能是尽己所能,然后听命于天。他和当事人,结成了短暂的同盟,但这仍然是消费呀。否则,你试试不给钱去找律师试试?
老师也是一样。老师讲课有一套流程,教学内容,但并不是每次都完全一致,没有发挥的。老师也不能保证讲完后,你一定听懂了,并且取得好成绩。这个必须有学生、家长的配合。但你不能说,孩子上学不是消费,在私立学校更是如此。
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都应该对病人有所交待,有所解释。病人作为消费者,当然应该知道服务的具体内容。只是,他出于对医生的专业的尊重,选择不去刨根问底和质疑。医生应该珍惜这份信任和尊重。
如果有病人质疑,想知道更多,想跟医生讨论用药或手术方案,都是可以的。医生要做的,是让病人认识到自己这样选择的理由和专业性,认识到哪种方案对他最有益处。
简单地说,我花了钱,想知道有没有用对地方?有没有花冤枉钱?没毛病啊。
有的医生对于病人的质疑感到气愤,觉得这是自己不被信任。可是,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凭什么一开始对方就完全信任你呢?这也不符合人际交往的规律啊。
病人很多时间选择不去质疑和较真,并非心中没有疑问,而是一种无奈。
四、强行结成“同盟”,是害了双方
强行给医生和病人套上“同盟”的关系,一方面使病人不敢质疑,不敢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医疗服务的水平很难有进步;另一方面,医生会觉得给医疗服务收费不那么光明正大,从而陷入高强度工作和低收入的难堪境地。而他们在这种状态下,更难把自己与病人的关系视为“同盟”,甚至连暂时的同盟也做不到。
还有,薄医生在文章中举了有些病人的例子,说他们为了医学的发展,选择自己尝试新技术,甚至冒生命危险。他认为,没有这些病人勇于牺牲,就没有医学的发展,所以医生也应视病人为同盟。
我不排除少数有献身精神的人会这样做,但显然大多数病人不会这样的,他们的要求跟所有消费者一样:希望更安全、更快、效果更好。
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就是经济激励。药物和新治疗方案的受试者要给经济补偿,讲明获益和风险,自愿参加,这也是“知情同意”的意义。
如果简单地认为病人是医生的同盟,以医学发展的名义给他们试用不够安全的新药、不够成熟的手术而不顾他们本人的意愿,那这个同盟只能是假同盟,是医生的一厢情愿,并且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最后让我们大声说出:病人是消费者,医生是服务者。
只有理顺了这层关系,医生才会更尊重病人,努力研发医学新技术,医院管理者才更有动力改进医院管理和病人就诊流程,使病人得到更好的服务。
病人才会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各种评价体系中,真正的好医生会更容易被识别出来,有更多病人信任,更好的收入;医生才会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更多优秀的人进来,医疗服务水平水涨船高。
又及:目前医疗服务不尽人意,很大程度是管制问题,这个不详细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