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理
任何科学都是包含基本原理的知识组成的。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同一律
表述: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解释: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所组成,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子。
排中律
表述: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解释: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桌上有一盏灯,这句话要么是真要么是假,没有别的可能。或许会问:变化过程中的事物怎么解释?介于是与不是过程中的中间状态存在吗? 答案是:不。
没有纯粹的变化,变化都是事物的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一盏仍处于制作过程中的灯还不是灯,只是灯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灯的“变成”依赖于这些存在的零件。从绝对的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成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
充足理由律
表述: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解释:又叫因果原理。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这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的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