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竟则

“族群竟则”就是指族群之间竞争的法则。和“性选择”类似,都是人类文明绵延至今,冥冥之中起作用的规律。

“性选择”:最常见的就是孔雀,其实雄孔雀带着长长的尾巴,逃跑的速度很慢,飞也飞不起来,更容易被野猫猛禽们吃掉。那为什么雄孔雀还要漂亮的长尾巴呢?因为雌孔雀,雌孔雀找对象的时候,全看对方颜值,雄孔雀没办法。(死就死吧)

还有就是头上长着大大角的雄鹿,往河岸上一站,威风凛凛,可是每年被树枝挂住,饿死在树上的也不少。漂亮的雄性更容易传播后代。关键它们也没办法。

再来说“族群之间的竞争”,如果全部的族人都用来当战士,男的上战场,女的制作弓箭,不服从的都卖掉。这样的民族肯定能轻轻松松欺负别人啊。按说这样的民族,今天应该统治地球才对啊。

为什么还有文明呢,还讲同理心?还在岩壁上画画?还有音乐和世界杯?这不反常吗?

因为全民皆兵的民族,就像头上角太大的雄鹿,也会被大自然淘汰掉。

因为要打仗就不能接受教育,学校天天都是体育课。所以全民99%都是傻子,傻子好管理,就像全民都是壮硕的牛马,你说啥它都听,比较好管理。

但是牛马不能做医疗设备,不会造芯片,牛马没有灵活的手指,不能操作手机,于是这样的族群就被更尊重的人族取代,自然而然的,逐步消失在历史无尽长河之中,变成尘埃。

这些规律就是爱因斯坦说的“神”,他信这种“非人格化的神”,规律总在冥冥中起作用,不会放过任何人,秦始皇,亚历山大大帝,马斯克,川宝。。。


知道这些究竟有什么用?

其实也没多少用,权当做度日的爱好吧,有些人就是想知道人是怎么从猿变成现在这个样儿的。就像有些人爱好收集“爱豆”的信息一样,他爱吃什么?他洗澡的时候哼歌儿吗?

有些人既不想知道人与猴子的区别,也不爱收集未婚青年们的信息,但是他爱钓鱼,这样当然也行。

天地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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