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08 | 我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写不出来,她建议我从喜爱的题材中突破

清晨,我醒了过来,发现电脑桌前面坐着一个人,长发及腰。

“雪儿……”下意识喊出这个名字之后,我感到后悔。

牧小晴转过头来,一脸坏笑:“要不,我去整容弄成林雪儿的样子?这样就可以满足你日夜幻想了。”

我故意没当一回事,随口问了一个问题以化解此刻的尴尬:“你在做什么?”

“我在看你之前写的悬疑小说。”牧小晴说得一本正经,“这部作品写得挺不错的,至少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入目。我看了开头就想一直看下去。我认为林雪儿让你这样写是有道理的,你在文笔的提升效果很明显。如果你按这样的风格写下去,说不定还有机会出书。”

见我没有接她的话,牧小晴又问:“怎么,不打算写下去了?”

我叹了一口气:“我现在完全没有办法再写这小说,一想起它就觉得头痛,完全没有灵感。”

牧小晴眨了眨眼睛,歪着脑袋:“那你打算怎么办?再也不写了?”

我摇头,转身望向窗外的天空,试图在蓝天白云之间寻得一些旧日放飞的幻梦。

“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在我高中开始写作之后,我的灵感总是来得很容易。只要我拿着笔打算写些什么,我总是可以写出来——质量好坏那是另一回事。在几个月之前,只要你说出任何一个名词,我都有把握构思出一个跟它相关的故事。别人觉得这样的能力很神奇,我却觉得很正常,因为我一直是这样过来的,就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但是现在……说真的,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竟然会写不出来,这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应对这种情况。”

“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写网络小说风格的作品。要不,你从这方面入手吧,再写一部你所擅长的玄幻小说。对了,你的第一部玄幻小说不是没有写完吗?不如就继续写它吧!”

牧小晴的话让我感到几分意外,我没想到她竟然还记得那一部小说。那是我大三那年一时心血来潮想到的故事。我大概用了一天时间构思,后来写出了三十多万字的正文。牧小晴也看过这些稿子,当时她认为这个故事写得不错。

大三那年专业课程繁重,我没有太多时间写作,写到三十万字之后我就把它搁置起来,没想到一放就是六年。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写长篇小说,文笔和故事都显得稚嫩。后来当我的写作水平慢慢提高,看回这部作品我只觉得幼稚可笑,完全没有续写的欲望。

这些年来我构思过好几部小说,而最初的这一个故事是构思得最顺畅的一个。我清楚记得,当时我的脑袋里闪现出很多个场景,各种有趣的点子像烟花汇演一般爆发出来。构想这个故事的过程惊喜不断,就像多年前写的第一篇随笔,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写得太慢,有些东西会来不及记下来。

到了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上天送给我的一份礼物,在我粮尽弹绝之际还有背水一战的机会。即便到了现在,当我想起这个故事的某些场景,我依然会心动,而心动就是我写作最大的动力。如果一个故事在构思的过程中不能打动我,我就完全没有欲望把它写出来。林雪儿强迫我写的那个悬疑故事就没有打动我的地方,所以它也是我写过的最难写的故事,创作过程只有疲惫,没有成就感。

牧小晴的建议重新点燃了我的创作欲望,就像当年一样,她的出现让我濒死的生命重新焕发光彩。如果牧小晴不是一个女生,说不定我真会动情冲上去在她脸上狠狠亲上一口——在这种情形之下,男人之间放肆胡闹更显得真情流露,换成女生则是趁机耍流氓,而且一不小心还会惹来麻烦的误会。

写作的迫切感又回来了,不做点什么东西我就浑身不舒服。我一刻也不敢耽误,连忙换过衣服,扯上牧小晴直奔街角的咖啡馆。

我买了一杯咖啡,随便吃过一些东西就开始重新构思那个故事。牧小晴坐在我对面,望着来往的俊男一脸花痴相。我们之间早有默契,在我思考和写作的过程中,牧小晴总是很安静,我常常会忽略她的存在。每每当我写完文章心满意足地离开,身后总会响起牧小晴气急败坏的大叫:“混蛋李维,你又把我丢下了!”

我发现没有办法续写六年前的作品,我的写作水平已经提升了一个层次,风格也变化了不少,很难像从前那样写下去。好比现在我有能力写出小学生优秀作文,但做这件事情会让我觉得别扭,也不觉得有趣。要写好这部作品,最好的方式就是重写。只有这样才能不再局限于原来的旧架构,把现有的写作水平尽量发挥出来。

我反复回想,将故事情节细细梳理。即便这个故事放下了六年,主要事件我还记得很清楚。当时构想的故事主线还是挺完整的,幼稚的地方主要集中在细节表现上。当我想起一些情节事件,我的脑袋里会自然浮现出画面,我能感受到作品人物的悲喜情绪。这是灵感“临幸”的状态,构思故事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

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样澎湃的创作热情,整个过程精神高度集中,完全没有留意时间流逝。当饥饿感在肚子里大吵大闹,我才发现在咖啡厅坐了五个多小时。咖啡的提神功效快要过去了,脑子高速运转了一个上午,也有点转不动。我轻轻拍醒在对面睡着的牧小晴:“我去一趟洗手间,然后我们出去吃饭。”

牧小晴缓缓睁开眼睛,双手上举伸了一个懒腰,嘴巴夸张地拉开,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有多么不雅。

从洗手间回来,我发现放在桌子上的宝珠笔不见了,我反复翻看都没有找到。

“没有看到我的笔?”我问牧小晴。

“不是一直在桌上吗?”牧小晴打了一个哈欠,漫不经心地回答。

“刚刚有谁经过?会不会是被别人拿走了?”我又问。

牧小晴有点不耐烦:“没有留意。再说了,不就是一支笔嘛,丢了就再买一支好啦。”

“你坐在这里都会被人偷东西,你的存在感可真够低的。”我咕嘟了一句,没敢说那支笔对我意义重大。那是林雪儿送给我的礼物。

也许天意如此,我跟她之间的缘分彻底断了吧。有几分不舍,又有几分苍凉的轻松。

《穿过沙漠便是天堂》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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