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理财局》《私想活动》】【欢迎点击加入本人旗下简书会员:风清不扬81】
那天跑了一趟省城,为了一个孩子。
这孩子也是有故事的人。
初二时,他给邻居三年级的女孩补课,发生过一些不可描述的事。
很难评价两人谁对谁错、错又错得多离谱。反正,见过那女孩的都说,这女孩不是一般孩。
三四年以后,他到了高三。女孩的父亲知道了,报案了。
他认了。
于是立案。这时,他已经通过高考,考上了省城某校。虽然不是211或双一流,但专业领域也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几所。
他的成绩不差,这也说明,他本质上可能不是一个坏孩子出身。
总之,判决社区矫正。
学校以此为由,不同意他入学。
从学校的角度,当然可以理解。
从女孩的角度,也可以理解。
只是,当时未成年,记录是封存的,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从《教育法》《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角度,学校都不能拒绝他。但学校还是拒绝了他,理由虽然不合法,但合乎常人认知。
我们跑了省城,目的是跟学校、跟教育部门、跟社区矫正部门沟通,希望为他提供一个机会。
当然很难,结果未知,我们只能尽到职责。
人生啊,有些事情千万不能大意,即便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