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借刀杀人

原文: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按语:(此按语乃先人所记,虽为佚名,亦并入此计之内)

敌象已露,而另一势力更张,将有所为,便应借此力以毁敌人。如:郑桓公将欲袭郐,先向郐之豪杰、良臣、辨智、果敢之士,尽书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处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诸葛亮之和吴拒魏,及关羽围樊、裹,曹欲徙都,懿及蒋济说曹曰:“刘备、孙权外亲内疏,关羽得志,权心不愿也。可遣人蹑其后,许割江南以封权,则樊围自释。”曹从之,羽遂见擒。

“友未定”,友,非友也,刀也,是故借之杀敌,千古妙计。自古凭计者众,宋太祖借画除敌,刘备一言杀吕布,子贡救鲁,苏秦报仇,数不胜数。余以为,借刀杀人,乃三十六计之绝计,非大贤能不可用也,谓之绝妙,亦堪谓之毒辣阴损,出自祸心,以亡诸侯,余等不得不谓然叹也。


补注:《易经》

《损》卦: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象》卦: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皇氏三坟,步道天下,虽千夫指,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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