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余生,还请多多指教

图片发自简书App

Part1

当发觉电梯里只有她和一个中年大叔时,蔡朵有些慌了。因为一路都在想明天的工作部署,所以压根没在意是不是有人跟着她,直到他和蔡朵一起踏进了电梯,才觉得哪里不对。大叔丝毫没有按电梯的动作,蔡朵看着缓缓关上的电梯门,脑海里立刻闪现出的是前不久看到的大写加粗体新闻标题:女白领深夜独自回家,电梯内惨遭…

蔡朵紧握的手心里不禁渗出了冷汗,但她还是假装镇定地抬起手,按了4。用余光瞄了一眼大叔,他居然没有任何动作。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个大叔很可疑。电梯匀速上升着,蔡朵不动声色地把手伸进包里。完了,关键时刻,防狼喷雾去哪了?她的心简直提到了嗓子眼,飞速运转的大脑一片空白。

怎么办,怎么办,大叔真的跟着她在四楼下了电梯,楼道里寂静得可怕,只有她和大叔一前一后的脚步声,颇有些惊悚片的意味。就在这时,走廊尽头,突然响起一阵开门声,蔡朵猛然间回头,看到一个开门放垃圾的男生,在那男生和她对视的刹那,蔡朵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拼命向他传递求助的信号。那男生像是也心领神会了,站在外面没有进门。

蔡朵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中年大叔经过了她,开了右手边的一扇门。她紧绷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了下来,她冲那男生感激地笑笑,转身回了自己家,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但蔡朵想想仍觉得很后怕,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外面,要是真的遇到了不测,她简直不敢想像。

蔡朵打心底里还是很感激那个男生的,至少他对她的求助并没有视而不见。如果真的是坏人,兴许他还救了她一命。所以隔天下班,她就买了些水果敲开了402的门,门里探出来一个脑袋,一双眼睛里看不出表情。

“你好,我叫蔡朵,谢谢你昨天帮我。”蔡朵露出真诚的微笑,把手里的水果往他手里送了送。

“噢…那个没什么的,小事情。”他明显有些不好意思,犹犹豫豫到最后还是把水果接了过来。

“也算是有缘,我们认识一下吧。”蔡朵眨巴着眼睛,大大方方地说。

“嗯…好啊…我叫齐方。”

Part2

蔡朵是个特别懂得生活情调的人,她崇尚精致的生活,所以尽管租的房间很小,但打扫地干干净净,里面每样东西都是她精心挑选的,大到书桌,小到做饭的围裙,都是她从各个地方淘来的。

虽然工作很忙碌,但她一有空就会自己做饭,有时候也会跟着微博新出的教程做些甜点,很多人觉得做甜点步骤很繁琐,大费周章地就为了最后吃上几口,还不如直接买来方便。但蔡朵就特别享受这过程中的乐趣,看着烤箱里的面包一点点膨胀,就像是看着自己的作品一点点诞生。

为了报答齐方的“救命之恩”,蔡朵会端着新鲜出炉的戚风蛋糕去找齐方。听齐方夸赞她心灵手巧,心里还是会觉得美滋滋的。有时候分享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和需要。独来独往惯了的蔡朵发现,其实有这么个人分享也是件挺棒的事。

齐方说,“以后要是回家晚了,打电话给我,我去地铁站接你。”

蔡朵虽然嘴上说不用了,这样太麻烦了。但心底还是觉得很有安全感。以前的蔡朵,独自一人在城市里流浪,如果遭遇那天晚上的事,她甚至不知道能求助谁,手机通讯录里存着的三百多个号码,不知道能拨出哪一个,哪怕是真的关心自己的人,也终究是离得太远了。不过现在,有齐方了,就好像有了一种底气。

Part3

蔡朵翻齐方朋友圈时,发现他曾经转了和她同样的链接,那条链接关于她的母校,原来齐方竟然是小她两届的学弟。

蔡朵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她很得意地对齐方说,“居然会那么巧,可惜你没早点认识我,要不然学姐肯定罩着你。”

齐方不以为意,“现在还不是我罩着你。”

“谁需要你罩了。”蔡朵默默翻了个白眼。

“唉呦,也不知道是谁那天一个劲地向我求救。”齐方没少拿这事嘲笑她,那天的中年大叔搬过来很久了,连他都见过好几回,蔡朵居然完全不知道,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

“行行行,你厉害行了吧。”蔡朵一副懒得和你争的样子。

“公司发了两张交响乐团的演奏会门票,走不走?”齐方问。

“你们公司逼格那么高?那么有文化啊。”蔡朵表示不敢相信。

“开玩笑,你看看我还不知道嘛。”齐方自恋地说。

“还真没看出来…”蔡朵一脸嫌弃地看着齐方。其实内心还是承认他很有文化的。

其实蔡朵骨子里是有深深的艺术细胞的,很喜欢去各种画展还有音乐会、演奏会。在这个快餐文化至上的时代里,已经很少有人真的会去花时间欣赏一幅画,听一首悠长的乐曲了。所以她很难找到知音,都说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存在着另一个和你相似的人,有时候,她觉得齐方就像是传说里这世上另一个她。她不经意间提起的某个话题,他总是能接的恰到好处,她觉得很小众的民谣和不那么出名的书他竟然都知道,不仅知道,还能跟她聊些自己的看法,这个知己相见恨晚,不过还好遇到了,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去看音乐会的那天,他们坐在相邻的位置,场地上空回荡着乐器和鸣的美妙声响,黑暗里,她感受到齐方温热的手掌覆过来。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手拿开了。

“你同事在,影响不好。”她悄悄在齐方耳边说,其实她知道周围似乎并没有他的同事,这只是她有些不知所措的借口罢了,她不是不喜欢他,但她觉得自己没有想清楚,她有多喜欢他。

齐方什么也没有说,蔡朵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散场后的他们,表面上还是往常的样子,但却各安心事。

Part4

时间的洪流里,就在蔡朵好不容易觉得齐方能够替代他在她心里的位置时,他竟然出现了,还若无其事地问她,最近过得怎样。这句话,陌生又熟悉,她曾经以为永远不可能等到了,好不容易觉得快要遗忘那种感觉了,他却回来了。

他叫欧阳霖,别光看名字听起来像言情小说的男主角,现实中亦是。不仅长得帅,而且能力也很强,他比蔡朵大一届,是上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学校里迷他的女生星罗棋布在各个学院,各个年级,个别粉丝的疯狂程度不亚于某些明星的私生饭。虽然蔡朵不至于爱慕他到废寝忘食,但多少对欧阳霖还是有些好感的。所以,当他提出做我女朋友的时候,她没怎么过多思考就答应了。

蔡朵觉得那时候欧阳对她是真的体贴入微,会时不时地制造惊喜;会在恰到好处的时间关心她;会对别的女生都很高冷,唯独看她的眼神特别温柔;会很霸道,容易吃飞醋,只喜欢她和他在一起。这里面的任何一条,都能称得上是模范男友了,那时候的她觉得自己是被上帝眷顾的幸运儿。

可是后来呢,后来因为她陪高中要好的男生朋友一起出去玩,他发了很大的火,不管她怎么解释,他都不愿意听。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分开只需要一个人。欧阳对她的态度,真的变了。那时候蔡朵觉得,都是自己的错,她陷入了无限的自责和痛苦。可是她真的很爱他,她给他留言,托别人给他送东西,知道他生病了主动关心他。就算是在他的朋友圈得知他和别人在一起了以后,她也还是放不下他,她沉浸在回忆里故步自封,舍不得放手。就算是后来她再怎么刀枪不入,在他面前也依旧卑微到了尘埃里。蔡朵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很贱,可她发誓,今生就这么唯一一次了。

两年了,她给他发消息的频率从一天一次,变成了几个月一次,她相信所有的爱总会随着时间消耗殆尽,她已经慢慢不再刻意关注他了,但是她没想到,结痂的伤痕又被揭开了。

欧阳对她说,蔡蔡,我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这些年下来,我也想安定下来了,给我一次机会,我们复合好嘛。所有的人都叫她朵朵,只有他喜欢叫她蔡蔡,他曾经说过,跟别人不一样才显得我特别。

如果是一年前,哪怕是半年前,也许蔡朵就很没出息地答应了,可是现在的蔡朵有些不了解自己的心了。

自从那天欧阳找她复合以后,他就自然而然地展开了追求攻势,开始约她吃饭,在下班时间开车来公司接她,这些她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在真的变成现实以后,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觉得有些别扭。她没想到,到底爱不爱他这个问题,她居然有一天会选不出答案。

Part5

情人节那天,她收到了两份邀请。齐方约她一起去看大舞台公演的音乐剧,欧阳霖约她去吃法国大餐。她对着电脑屏幕陷入了沉思,她知道,她逃避了那么久,也许是时候给自己一个答案了。

她打了一辆的士,车开到半路,她对师傅说,不好意思,麻烦前面掉个头。

是的,在车开往法国餐厅的时候,蔡朵的心里有答案了,当你在向着一个目的地前进,脑海里却犹豫着要不要回头的时候,那个摇摆不定的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大舞台门口,远远地看见寒风里裹着围巾不停搓手的齐方,蔡朵觉得心里从未有过的踏实,齐方在人群里搜索的眼睛在她身上定格,满含笑意地等着她走过去。

欧阳用他喜欢的方式追求她,但齐方却是在用她喜欢的方式陪伴她,不爱吃的法国菜和爱看的音乐剧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那天,蔡朵发了一条微博,她说,这些年,终于放下你,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网名不忘初心的人在下面回复,余生请多指教。

这是他第一次评论她的微博,但在那以前,他在私信里跟她说过三年的晚安。

Part6

齐方的独白

朵朵一直以为,我们第一次见是她遇到那个可疑的中年大叔那晚,其实时间要再往前推移五年。

是的,那是我大一,她大三那年,彼时的她是学生会主席,留着利落的短发。而那时的我,不过是刚刚进来的新生,听着她在开学典礼上自信从容的发言,那种欣赏的感觉油然而生。

为了她,我进了学生会,但和她却始终没有什么交集,只是远远地看着她统筹着学校的各类活动,也远远地看着她和欧阳走在一起,宛若神仙眷侣。

因为经常和欧阳一起打球的关系,一回生二回熟,渐渐也称得上是好兄弟。有时候真的挺羡慕他的,不仅有才华,还有一副好皮囊。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朵朵。

我大二那年,欧阳已经毕业离校,那会,几个打球的兄弟约着一起去吃烧烤,酒喝的多了,一个兄弟就开始满嘴跑火车,说着说着,就说到欧阳,你可以啊,人都不在学校,大一那个刚进来的校花都搞定了,什么时候带出来给兄弟们看看?

原以为欧阳会矢口否认,没想到欧阳很随意地说,下次,下次。可是我没有记错的话,明明两天前,在他们常去的那家咖啡店,我还看到他们俩很恩爱地在一起。那时候,我心里五味陈杂,却什么也做不了。后来,他们就分手了,他和那个大一的学妹在一起了。

从那以后,朵朵就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去那家咖啡店,坐在他们曾经坐的那个位置发呆,我跟她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从来都没有发现我,我也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我知道,她还喜欢他,我很想安慰她,但也许是我太懦弱,不敢出现在她面前,只敢远远地看着她。

后来,我找到了她的微博,就开始每天和她说晚安。她从来没有回复过我,但这不重要,她能感受到我的关心就好。她有每天在微博上写随笔的习惯,所以我从她的微博上知道了她爱看的电影,爱听的歌,以及她的所有喜好,她看过的电影我也去看,她听过的歌我也去听,虽然对她来说,我们也许还是陌生人,但我会觉得离她的生活更近了一些,以我对她的了解,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

我毕业的时候,因为欧阳的推荐,进了他们公司,他生日的时候,朵朵寄给他的礼物是我签收的,她送欧阳的保温杯,后来我在部门女同事的桌上看到了。

我在快递单上看到了她的地址,所以我搬去了她所在的小区,搬到了离她很近的地方。有那么几次,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的心跳都骤然加速。不过对她来说,我只是每天错过的千千万万人当中的一个,她依然没有注意到我。

那天,朵朵对我投来无助的眼神的时候,她不知道我的心跳的有多快,我想过无数次,如果我们会认识的场景,却没想到是在我穿着裤衩,拖着人字拖出门扔垃圾的时候。

朵朵不知道,当她对我说,你好,我叫蔡朵的时候,我觉得恍如隔世,这么些年,我做梦都期待的大概莫过于这个瞬间。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陪在她身边。

我骗朵朵说,音乐会的门票是公司发的,其实那是我自己买的,所以根本就不会有同事在,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她拒绝了我,那也没关系,用了那么多年走到她身边,不怕没有时间陪她走到世界尽头,她的答案,我愿意等。

只是我没想到,那天偶然和欧阳聊天,欧阳说,想找她复合,这次是认真的。我不知道欧阳的话里有几分真几分假,他身边的女朋友换的一向勤快,大概最久的也就是和朵朵在一起的那段,就在前不久,他才刚刚和公司的前台分手。可是那时的我却真的慌乱了阵脚,原本的信心也被打击了大半,我看到欧阳去她公司接她,就觉得自己很无能,觉得自己跟欧阳比起来一无是处。

我知道情人节那天,欧阳也约了她,他穿着熨烫笔挺的西装,早早地就下班了,我承认,如果我是女生,我也一定会选他吧。但是我还是去了大舞台,我在寒风里寻找着朵朵的身影,说完全不抱期待都是骗人的,离开场的时间越来越近,我的心也越来越焦灼。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有那么紧张过。离开场还有五分钟的时候,我远远地看见带着白色羊绒帽,穿着驼色大衣朵朵。那一刻,我觉得世界都亮了。

那天晚上,她发了微博,我在下面留言说,余生请多指教。

这句话,其实想说很久很久了。还好今生还有机会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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