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下面这首“诗”:
每次,她让我摸摸乳房就走了
我在我手上散发的她的体香中
迷离恍惚,并且回味荡漾
我们很长时间才见一次面
一见面她就使劲掐我
让我对生活还保持着感觉
知道还有痛,还有伤心
她带我去酒吧,在包厢里
我唱歌,她跳艳舞
然后用手机拍下艳照再删除
我们最强烈的一次发作是去深山中
远离尘世,隔绝人间
我们差点想留下来不走了
可是她不肯跟我做爱
只让我看她的赤身裸体,百媚千娇
她让我摸摸她的乳房就抽身而去
随后她会发来大量短信:
“亲爱的,开心点,我喜欢你笑”
“这次心情不好,下次好好补偿你”
“我会想你的,再见!”
我承认我一直没琢磨透她
她孤身一人在外,却又守身如玉
这让我为她担心,甚至因此得了轻度抑郁症
而她仍笑靥如花,直到有一天
她乘地铁出门,将自己沉入水底
随流水远去,让我再也找她不到
这是《诗刊》副主编李少君的诗《流水》,虽然我不懂诗,但我还是想问:这也叫诗?这是什么狗屁诗,简直就是对诗的亵渎和糟踏!以我的理解,诗应该给人以美感,有美的意境,而这首诗里除了几个下流的句子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不仅没有美可言,反而让人觉得回到了没有遮羞布的蒙昧野蛮的原始社会。而且内容也前后矛盾,诗的(暂且就叫它诗吧)前面写女子毎次见面让他摸乳房,而且跳艳舞拍艳照,又在一次去深山中让看她的赤身裸体,后面竟然又说她守身如玉!这话简直太可笑了!
好的文学作品应该对人有教育意义,无论是形式、内容、还是语言,都应该对读者有着启发、引领,甚至是启蒙的作用,它们能激发读者的生活热情,使读者对生活、生命、自然、社会有所认识、有所感悟,从而达到再创造,文化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不断升华。特别是诗歌,是文学作品中的精华,更应该讲究,而这首诗,从内容到语言,都是负能量,都是赤裸裸的性爱描写,没有美,没有境界,更无大爱,却刊登在全国最大的《诗刊》上,就因为它的作者是副主编吗?
这样的现象不只《诗刊》有,整个文化界已经太多太多了。我实在忍不住想说:文化市场的毒越来越泛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