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约着烤串喝酒,带来一条泰迪,浅巧克力色,名叫可乐。朋友要吃饭,抱着狗没法吃,所以我接手管理了半晚上。
狗狗很乖。躺在我腿上,任由我把它脑袋上的毛撸成大背头。你一说吃肉,它立马抬头望着你,楚楚动人的小眼神让你不由得想多喂它几块儿。它的身体很暖和,在夜色渐浓的晚上,像个暖宝一样给你温暖。
朋友笑我,回去后你也养条狗吧,狗通人性。我说,我偶尔耍耍可以,日复一日的伺候它我怕我搞不来。其实心里早痒痒开了,选什么狗?掉毛少的,性子好的,最好是公狗吧。鹿犬?泰迪?吉娃娃?算了,我还是想想就好。一天不着家,怕委屈了狗狗,天天回家遛狗,怕委屈了自己,偶尔逗逗别人家的狗,让自己的爱心泛滥一下,强过自己养狗,还是先这么着吧。
我懒,不得不承认,嘻嘻。至于以后会不会养狗,随缘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