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6 万余个,强调要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清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纪检工作要高质高效发展,纪检干部要主动积极作为,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帮助教育,全过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完善反腐协调机制,加强监督保障职能。强化基层权力监督,完善反腐协调小组协调机制,是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监督委员会的统筹衔接,各地区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因地制宜深化整治工作的层层落地,不断推动监督保障更精准。
二、心系群众办实事,不正之风必纠除。群众的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的情况要了解,群众的想法要清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本质上是对群众切身利益的漠视。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权力之便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优亲厚友,落实上级政策走形变样等等,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感情。纪检干部、基层组织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惧权势、迎难而上,切实在基层消除矛盾,使基层政治生态得到净化,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的成效,从而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三、严肃问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些基层单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存在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工作措施走过场、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根源在于职能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审核不力、把关不严等情况较为严重,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相关职能部门需不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政策执行力,切实把职能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综合治理,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做实做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的“后半篇文章”。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要确保哪里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哪里就有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调查并给予群众满意的答复。要依靠群众开展监督,不断造福群众,坚持不懈开展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以实际成效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