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决定开始学着记录一下自己的生活。
一百多年前,美国大法官霍姆斯在对以兰代尔为代表的形式主义法学的批判中,提出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经典命题。我想指出的是,在我们的认知中似乎不仅仅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现在我们接触的理论都是在于经验而谈,逻辑是什么,说白了还不是大家长久以来的经验总结。公认的逻辑就是普遍的人类认可的长久经验的总结吗?不置可否。
我好想你呀。不知道嘴巴和肚子疼不疼,希望他们别跟你找麻烦,不然我就!!!替你好好照顾一下他们喽……
今天突然看到一句话说 如果不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给我做玉皇大帝也不要!
现在的我大概是这样的感觉吧。
上天派了一个天使下凡拯救你,你居然头也不回的说,对不起,我要赶路。然后继续赶向了一条看似目标明确,意义非凡的康庄大道。
目前以我浅显的观点看来,对一个人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人更重要的了。钱,事业,学业,梦想,如果没有一个你的家人或者爱人一起分享,那些东西真的不过就是一堆垃圾。因为现在的我更愿意相信,人活着的意义,就是和自己的家人或者爱的人一起活着,我们相互依偎在一起相互吵闹拥抱开心悲伤,我忽然想到,自己很久没有这样过了......我觉得这是人生的意义。网络上鸡汤的路线,让人都要学会独立,学会金钱的独立,学会情感的独立,这样才能让自己活的更好,事实是这样吗?我的观点是,当你有能力挥霍金钱的时候就努力造吧,当你被众人捧在手心里关爱的时候你就任性一点吧,因为当你没了的时候你就没了,你会后悔当时没放肆过,当情况有变时,你自然会改变,会变得独立,慢慢努力地从生活360度无死角的,适应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视角的生活。所以才说生活是老师嘛。在路上,我们不着急,慢慢来。
记一个单词,cognitive 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