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我反正是不喜欢罗西

    《寻欢作乐》被评为毛姆本人最得意的自传体小说,书前译者有言其也曾译为《家丑》,我倒认为这个翻译更好,此书借着阿申登之口,揭开了一个伟大作家那广为人知的八卦新闻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就本书来说,描写周密、详细,行文流畅,故事情节起伏也常令人难以预料。

    书的扉页写着莎士比亚《第十二夜》中的一句:“你以为你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这大概就是《寻欢作乐》书名的由来吧,这话是真的怪,道德高尚并没有错,寻欢作乐我也觉得没有错,但道德高尚和寻欢作乐为什么在这一句话里似乎变成了对立面,我觉得有两个解释,一个是人们对道德高尚的评判标准是不同的,另一个则是对寻欢作乐这个点大家又有不同的评判标准。

    这是什么意思呢?道德高尚、有道德和毫无道德观念是决然不可混同之事,同理,寻欢作乐与肆意妄为难道就可以混为一谈吗,我认为罗西就是毫无道德观念与肆意妄为之人,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可以把他描述为“毫无邪念之人”,又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可以让无数人直言自己喜欢罗西。

    回到莎士比亚的那句话,我不认为自己道德高尚,也不否认别人寻欢作乐的权力,但是我认为,如果有人以这句话为信条,那他绝对会喜欢罗西,罗西就是在这种逻辑下,最完美的女人,她不会拒绝任何人,对任何她爱的人,她都毫无保留的付出爱,或者说爱的行为,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反感的、虚假的、伪善的浪漫主义陷阱。

    毛姆的书我还读过《月亮与六便士》《面纱》,我知道他的故事向来如此,是一种对当时世界洞察般的感知,我从来不评判作品的三观,我只是异常意外所有人对罗西的喜爱,大概是我还未获得思想解放吧,幸亏如此。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多数人总是胜利,但向来如此便是正确的吗,村口的狗叫了,全村的狗都会叫,但村里的狗不知道为何而叫,村口的狗觉得美,全村的狗也觉得美,但村里的狗不知道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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