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准备辞职了。
2015年的11月,我正式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元旦前夕,朋友问我,“你们元旦放几天假?”
我如实回答,我们元旦没有假期。
当时,朋友很惊奇的说道,“这国家规定都不放在眼里啊?”
我说,我准备辞职了。
刚说到这里,她就直接说,让我拿合同去告公司。我很无奈的告诉她,我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她很惊讶,和我普及法律知道,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公司最少要赔我十一个月的工资。我静静的告诉她,我知道。然后,她又接着问我,有没有社保,我笑笑说,没有。其实,刚来公司应聘的时候,老板讲,干满一年就会给我交社保。(现在我才知道,这只是用来糊弄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小屁孩的。)
朋友听了我的话,直接讲到,“在北京有这样的公司早就引起公愤了,合肥怎么也算是安徽的省会啊,合肥就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了吗?”
我说,我也很纳闷。我们公司已经成立十几年了,从来都是老板说什么就按什么来执行;而且,也没有人觉得有哪里不对。她直接感叹道:“天呐,那里的人真麻木,也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利益,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
说实话,她讲的这些道理,我都懂。可是,大多数情况下,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并没有勇气真的去维权。我知道,我也是那个麻木的人群中的一员。
刚开始的时候,我小心翼翼的攒着我的假期,就想着,春节的时候可以早回家几天,因为我离家的距离有一千多公里。想要多点时间陪陪父母。可是,等我攒够假期的时候,老板却说,如果不按公司规定时间休春节的假期,那么,我将不再享受春节带薪休假制度。但是,为了回家陪父母,我妥协了。当月,我只比同事少上了四天的班,但却比同事少拿了半个月的工资。
五一的时候,家里有事。我前几个月几乎都没有休息,清明节连着值班三天,就想月底和月初假期连休。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老板却说,超过三天的假期,不能休息。这次,我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之后,我就回家了。呵呵,这也算是我无声的反抗吧。
再后来,我要结婚了。有了前面几次的经验,我提前和老板讲,我要结婚了,需要多请几天假;如果,公司这边不方便,我可以离职。(当然,我的想法是幼稚的,休婚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老板说好,只要工作安排好,就没问题。当我第二天要回家,找老板签请假单的时候,他却直接说,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不批准。当时,我都要疯了。和他据理力争,最后,我和老板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告诉他,实在不行,就算我旷工离职吧;但是,我会回来交接的。让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月,公司把我的休息全部扣掉了,在我的一再争取下,只给我两天休息。而且,那个月的中秋节,我又值班了。
那会儿,我就准备辞职了。但是,由于一些个人原因,便一直拖到现在。
一个月前,我已经交了辞职报告。但是,老板说,春节之前不能离职。
我就这样默默地坚持到现在。
每次准备去和他讲,告诉他,你已经侵害了我的正当权益。我要离职了,而且,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打过辞职报告了,现在,我可以离开公司了。但是,我就是没有这样的勇气。明知道,我的妥协,会纵容我们的公司,但是,我却始终没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我要辞职了。我要维护我自己的利益!不要一味地忍受了!也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