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密伦娜的情书》读书笔记(一)
自从用惯了Email之后,你有多久没有用笔写过信并贴上邮票寄出去了?如今,如果不是因为工作需要,Email也估计是会被淘汰的工具,通过QQ和微信可以即时分享资料和文件,信件的世界越来越遥远。
7月底在成都方所书店购买了2本书:《不抱怨的世界》和《致密伦娜的情书》,前一本,买回来没多久就读完了,紫色的不抱怨手环佩戴至今,却还未能够做到21天坚持不抱怨,不过,好处倒是显而易见,基本不再动气,但有时候还是会小气。这本却一直提不起勇气观看。
《致密伦娜的情书》是现代文学之父卡夫卡写给最挚爱也最用情至深的女子——密伦娜·耶申斯卡的130余封信件集合。
爱之所深,情之所起,不受人的理性所控制,卡夫卡与有夫之妇密伦娜虽相爱却无法厮守,这段恋情在两人互相通信一年后无疾而终,卡夫卡也在之后写下了不朽名著《城堡》。
作家与普通人在陷入爱河中的时候,情书所表达的意思基本没啥区别,我们能在字里行间感同身受,无非那种精致的比喻,思想的交流更加诗意一些。刚读完的上一本书《人为什么活着》里,王小波与李银河的书信往来也挺有意思。
书信不比即时通讯,可以随时消去聊天记录,可以撤销,所以情话大抵都比较随意。而过去写信,每一个字都要斟酌许久,收到信也会读了一遍又一遍,情意就在绵绵的书信往来中成了每天最热烈的期盼。
过去我也挺喜欢写信的,记得是读高中的时候,有次和班主任因为一件什么事闹了些误会,回到家我居然写了满满三页纸的长信寄给了班主任,当然,我也不知道后来她是怎么看的,经常周末到她家去补习物理的时候想问问,后来还是没有开口,大抵她应该是和我和解了。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某天夜晚,我和班主任还有化学老师一起在夜市摊吃烧烤庆祝,其实那时候班主任已经调到其它中学去任教了,不过我虽然读书成绩只算中等,也经常带头抵制补课,甚至逃学,但和大部分任教老师的关系却还是蛮好的,想起来也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的写信,就要追述到大学期间,那时候只有宿舍楼下有个公用电话,每天排队打电话的人多的和食堂排队一般,所以和好朋友的联系基本只有通过书信往来。其实,我真没和多少人写过信,上大学写的第一封信,是听到其它同学说:好朋友在异地的某所学校,于是我就提笔写了寄出,不知道她在什么系,就乱写了一个,还好她终究是收到了,收到回信的时候真的很意外,她回信第一句说:以为我们不会再有联系了!
现在想起还是蛮得意的,人生的知己,只要珍惜,念念不忘,终有回响。后来大家都用上了手机,便不曾再写过任何信。
有一次,我在某地旅游,约了你见面却总也不见你来,看到古镇街上有家邮局,买了一张风景明信片,手写了几个字寄给你,然后我就去赶了飞机回家,也不知道你收到没?现在的信件,大约门卫收到后随手一扔,如果收件人不注意查收,之后就会被岁月侵袭,消失于尘埃。
有篇文章《从前慢》说:从前的日光很慢,车,马,邮件都慢,一个问候,要等上好多天……现在快,与恋人约会,吃个饭,没了时间。其实,与时间无关,是心理在作祟……
等用键盘敲完这篇文字,我就去手抄经,不再写信,抄经静心!焚一炷香,想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