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从北方调动到南方的第二个月,初来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好多东西需要适应,尤其是语言。
这里属于粤语系,大部分人都讲白话。对于一个北方人来说,很难听懂,更难学。所以,我在办公室一般都是半聋半哑的,涉及到我的话题她们就讲普通话,无关我的,她们就用家乡话畅谈。
听着她们一阵阵清脆开怀的笑声,我心里很舒服,就当是背景音乐了,嘿嘿!大部分时间,我除了读书就是写作,那是我有生以来,过的最舒服的一段时光!
上午十点左右,我正在写些东西,我们副校长急匆匆的跑来,说他们在打扫一间久弃的房间时,在一个柜子里发现了一只猫。开始他不知是什么东西,就用铁棍去捅。结果大猫飞窜出去,茸茸的棉絮里留下了一只小猫,让我们去看看。
大家闻讯,欣喜若狂,一帮人蜂拥而去。有人还拿了盒子准备去捡猫,呼声喊声好不热闹,平静的办公室立刻沸腾起来。
走前,他见我没动,便呼吁到:“走喂,去看看喂!”我是一个不爱凑热闹的人,亦想,反正就一只也没我的份,就没动,继续伏案写作。
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群败兴而归的人们。
“还说是猫,明明是只黑麻麻的老鼠吗。”
“丢了,赶快丢了!反正也活不了了!”
怎么了?死了?刚才不是还有好多人想把它当宝贝捡的吗?我急忙过去,一看究竟。
偌大的盒子里,一只可怜的小猫,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我分明能看到它眼中的泪水,嘴里还不时发出几声微弱的哀嚎,那个声音一直萦绕在脑海,每每想起,都清晰的回响在耳畔.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这么小的猫,跟老鼠一样大小,可能刚出生三五天左右。
它,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但我喜欢。
也许是喜欢它娇娇的憨叫;也许是喜欢它楚楚动人的可怜;也许是我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当成唯一能拯救它的人......
把它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顿生爱怜。 多可爱的小猫啊,只不过是脚部受了点伤而已,怎么就说它活不了了呢?明明是只小猫,怎么会是老鼠呢?只不过它小点而已,难看点而已……
客观的说,它的确有点难看,全身黑乎乎的,不均匀的黑,土土的,还有一点灰,像只黑猫去灶台里钻了一圈跑出来一样,脏脏的。只有两只眼上有片白色的毛毛,但长的丑不是它的错,也不是它能决定的,。
我不嫌弃它。
不管怎样,它就是它,在我生命里是独一无二的。即便比它漂亮、可爱的猫多之又多,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是上帝给我的礼物,是唯一以这种方式闯入我世界的生灵。
看着它发抖的样子,我的心收的紧紧的,我能真真的感受它的疼痛。拿来酒精帮它擦拭伤口,又拿来创可贴帮它包扎好,大功告成,我捡回来一条生命,好开心!
可是它还是摆脱不了别人的厌恶,除了我没有一个人喜欢它!
有人怕它,有人厌它,有人要我丢弃它……我不会,绝对不会,我要尽我所能的保护它,哪怕这个付出不值得,哪怕我会因它被别人说三道四,我都心甘情愿。
在别人眼里,他什么都不是,是个半猫半鼠的怪物,丑八怪,一文不值,应该立马丢在垃圾堆里。在我眼里,它是个弱者,是个需要我保护的人,哦不,是猫。
不管它是什么,猫也好,鼠也罢,我认定了,就把它留在身边,我要把它养的好好的,等着它丑小鸭变白天鹅的那天。
朦胧中,我仿佛看到它油光的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依偎在我的身旁,乖巧像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