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名家作品,往往惊叹于一些词语能把宏大或精微的景象、复杂的心情传达得丝丝入扣,上千年过去,依然会因为这短短几个字心潮澎湃、心生向往、顶礼膜拜。
文人自古以来就沉醉于“炼字”。唐诗、宋词,各类古文、史书,无不精炼和精确。
会想到“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流”,以及杰克•伦敦在浴室镜子前面挂满不同词汇,反复背记。
还有那句名言:“恰当时机恰当的话语就像一道闪电,点燃我们的思想。”
毛姆说:“我为自己词汇的贫乏感到吃惊,于是带着纸笔去大英博物馆,记下奇珍异宝的名字、古旧珐琅的拜占庭式颜色、织物给肉体带来的感受,然后精心构想一些句子把这些都放进去。我很幸运,没找到什么机会用这些材料;它们还躺在那本旧笔记本中,为想写废话的人预备着。”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笔记本,以为是文字的精华,作家的根基。
可是,最后它们都可能消失了,就像那些词汇一样。
据说,一个能顺利读报的人,他的词汇量大于2万个;大学文化程度的人,词汇量在5万个左右;作家的词汇量大都超过10万个,莎士比亚的词汇量多达20万。
班主任对看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的学生不屑一顾:“只要500单词量就能够写小说,你们还精精有味,自以为是。”
然而,确实精精有味,读得八荒四野,昼夜不息,所以日后往往对词汇量的丰富带着一丝怀疑。
《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是一部基于数据的文学评论。看这本书,想起了大学时候,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主题是实验课经历。对方回信询问,发了份试验报告,目的何在?没有情感的书评,还是难以引起共鸣。可是书视角非常好,有一份巧思,一份幽默。
作者想表达的是,文字和数字的世界不应该被截然分开,写作与数学结合起来,从喜欢的书籍和景仰的作家中,我们能找到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这样庖丁解牛,企图看到道,最终可能还是目无全牛。但,看到牛心牛肺也还好。
如一些有趣的事情,一些有趣的场景。
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是“淡紫色”,在他的8部作品中都至少用过一次,他作品中该词的使用率是语料库的44倍。作为一种颜色,淡紫色是他最喜欢的词完全合理,他具有以“联觉”能力,比如有些人在听到声音的时候,能够出现视觉反映而闻名,这种通感让他的文字和他人区分开来。
当记者问纳博科夫是否坚持长期写日记时,纳博科夫回答:“我是一个记忆力很差但热衷于记忆的人;我可以非常清晰地回想起景色、姿势、语调,以及无数的具体的细节,但记不住姓名和数字。”
他每10万个词里大概要使用460次颜色词。在美国历史语料库中,颜色词每10万词只出现了115次。
村上春树。从《且听风吟》到2005年出版的《东京奇谭录》,他的作品中出现音乐曲名、音乐家名字达近800次。
他喜欢援引乐曲作为小说的题目,如《挪威的森林》出自披头士的同名歌曲,《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中隐含了李斯特的钢琴组曲《巡礼之年》,《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舞舞舞》与《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都是出自音乐曲名。
海明威。相信“写作的法则和飞行、数学、物理学一样,是有章可循的。”他坚信作品应该尽可能精简,只保留最核心的部分,多余文辞只会损害作品。
然而,他所有865000字的小说中,有50200个是副词,占比5.8%,比其他畅销书作家相比,他的副词使用率并不低。
动词更有活力,副词显得臃肿,写作技法书中提及的都比较多。
对于作家来说,一生也往往重点描述了几个词,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也就是那些词,可他们塑造的意向、矛盾冲突,对生活的理解,打动了我们。
简·奥斯丁。16岁生日前后,在简·奥斯丁的一个笔记本扉页上,父亲写下了赞扬之语:“无论故事与风格,堪称前无古人。”不把莎士比亚放在眼里的高度赞赏,出于父亲的偏爱,后来证明这句赞美不是太离谱。
她最喜欢的三个词是礼貌、幻想和轻率。
詹姆斯·帕特森。《阿利斯·克罗斯》系列则是凶手、谋杀恶绑架。
罗琳。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排名前三的词是魔杖、巫师和毒药。
福柯纳在《喧哗与骚动》中省略了标点符号,用1400多个单词组成一个“句子”。
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在书中用了将近1900次“他”,“她”只有一次。那是在书的一开始提到比尔博·巴金斯夫人的时候。当然,书中的每一个角色,矮人、精灵、霍比特人,甚至天上的飞鸟,全都是男性。
牛作品由牛思想构成,词汇也可以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