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台我长期用过的电脑,都会放一个叫“掌纹”的文件夹,里面放着各种我写过的东西。这其中,我最喜欢回看自己写过的小说。尽管这些小说在构思时有一本书的规模,但一向懒惰的我只会写掐头去尾的那么几章、甚至几行字。
与阅读旁的小说不同,阅读自己几年前写下的文字,我会更好奇地思考能写出这些文字的作者是怎样的人,对照起现在的自己又有什么相像的,这是一个乐此不疲的探索和推理的游戏。从这些蹩脚的、从未想过发表的小说中,我反而比看自己的日记更了解自己的人生。
我特别喜欢写人自欺欺人的时候,而我也往往能把这方面的情节处理得干净利落,对此甚至有点沾沾自喜。《一地情絮》里15岁的顾洺升以为一条家的钥匙可以给他安全感;素颖自认自己做了坏事,却一直在找借口;还有一篇当年为了排解失恋后的伤感的小说,林安晴欺骗自己不再爱自己的男友。
以上除了第三个情节我是切身知道这自欺欺人是怎么回事,旁的都是我即兴杜撰的,甚至那个时候我都不知道那叫自欺欺人。这大概是因为我这个作者,也擅长自欺欺人罢了。你看,在现实的日记里,我大概不会写,我是怎么逃避现实的。一方面,自欺欺人尚不自知才是最好的状态,自不能容许区区一篇文章戳破;另一方面,我遇到的太多事情总是平淡,并没有什么可写的地方。
小说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以为你在写旁人的故事,其实不过是借旁人的口,说自己的疯话罢了。这样的加工,有时候连作者本人在当时也不自知。
自己看自己写的小说,还有一个有趣的点,就是自己写的小说是多层的。别人写的小说,写的是什么,接收到的就是什么。但自己的小说不一样,我会想这个情节是从哪里想来的,那段故事我听的是谁在讲过。一路读下去,我都能找回当年被什么书影响过,经历过什么是在生命中留下不经意的痕迹的。
写林安晴怎么走出失恋阴影的小说里,我写了一段人字拖和透明胶的故事。大意是指,林安晴在找不到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右脚的人字拖断了。她只能从书包里找出一捆透明胶,用尽一切技巧把它粘好。她从学校走两公里路回家,一路上人字拖断了又断,她只能不停地找马路上不太被别人注意的地方,用透明胶给自己补鞋。
写下来其实是个特别小的事,但这几乎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尴尬又孤立无援的青春故事。这个故事自然是我经历过的,当时感觉的孤独,一直都不曾忘记。直到今天我依然能在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指出哪一处我曾停下来,假装旁若无人地蹲下去把自己的人字拖弄好。
长大后,我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会往书包里塞一瓶502胶水;我没有小巧玲珑的包因为我出门总要装很多东西;一个人住的时候,我会把刀放到枕头底下以防不测……其实很多事情,都是透明胶和人字拖的故事带给我的孤立无援所影响的。
说起孤独感,这大概也是困扰我好几年的问题。总有那么些时候,我会非常害怕没有人陪伴,恨不得随便在路上抓个人和我聊几句话。
我在非常质疑自己的存在感的时候,构思过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叫青争的女子,与生俱来零存在感的禀赋。小的时候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捉迷藏肯定是藏到天黑都没被人找,第二天也没人会热情地招呼她出来一起玩。这种零存在感的禀赋让她活得很难受,但物尽其用的话她可以成为一个无往不利的杀手。只要她愿意,她总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勾走谁的人头。但是,当她想要对一个雇主效忠,或者就是爱上这个雇主的时候,她的身上肯定会发生特别疯狂的事情。
这个故事我只写了十行,因为我发现凭我当时的阅历,我写不出那种巨大的孤独感。因此我也不知道故事的最后应该发生什么。故事虽然没写成,但每次我这种孤独寂寞病犯了的时候,我就会安慰自己,至少你不是青争。
大概世界上无论是最优秀还是最蹩脚的作家,写的最终都是自己的故事。写到这里,就会发现,承认自己自欺欺人或孤独,并不是多么可耻的事情。写小说看似是寄居在角色的身体里,去经历不同的人和事,但其实这不过是以自身为圆心的一场出走,到头来你面对的,依然是自身。
但至少,这种直面的方式还是很愉悦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