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拾旧爱,右手抚情慌

图片发自简书App


她说她没醉,却一路摇摇晃晃掉眼泪;你说你爱她,却始终不肯给她一个家。

2017年8月9日        星期三          晴转小雨

一、梦里奔跑的少年

再见阿煜的时候,是我在北城的第三个年头。那是一个午后,我抱着一大摞文件站在大夏林立两旁的公路上打车。

“夏七夕,是你吗?”突然听到有人叫我,我收起拦车的手,回头。一个1米82左右,一身裁剪得没有多余布料打皱的西服,脚踏油光发亮皮鞋的男生向我走来,他帅气逼人,差点让我忘记呼吸。

“真的是你。”他走到我跟前说,眼睛闪着光亮。我有些局促不安,但还是扬起头微笑算是对他的回应。

暂别经年后再站在他面前,我没了往日的大大咧咧,却是一派娇羞小姑娘的模样。他也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举止言谈间尽显绅士风度。

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就各自消失在繁忙的车阵当中。这是一场毫无准备的相遇,所以我措手不及。

我曾经幻想过一千多种和他相遇的场景,就做了这一千多种场景的预演,却不知道是以这样的方式与他重逢,这是我漏演的项目是经验全无的实战。这大概就叫生活,就如你想像自己应该过的是比繁星还灿烂的日子,最后却过的比谁都平凡一样。

我和阿煜相识了很多年,那时候每天只要和他在一起就没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所以除了念书之外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见到阿煜。但我没有试过没了他是什么感觉,所以分别也尝不出思念的味道到底是甜是咸,直到那个雨天他在车上与我挥手消失在阳光普照的彩虹里,没有再回来。

我不爱做梦,但从那时候起我一闭上眼睛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身影,时间越久它越清晰,以至于后来总有一个少年在我的梦里奔跑,并朝我大笑对我说:“夏七夕,快起来,今夜的月亮很圆。”

小升初的时候我随父母搬到城镇上,他们总是忙于生计。我除了上课时间能见到我以外的人,剩下不上课的时间我就只有我自己。我不像那些小女孩喜欢毛绒玩具那般,你给她一个玩偶她就以为是整个世界,并且欢愉鼓掌。

大概是在不该孤独的年纪孤独得太久,我渴望受到万人仰慕的感觉。我于是开始对外面的世界流连忘返,放学后总喜欢背着双肩包,双手插兜,游荡在每一条孤独的街,它们是热闹豪华的但我觉得它们跟我一样也是孤独到只能仰望月色的光;夜色下的喧嚣殆尽,也没有人发现我的存在,我于是干脆去离家更远的街,去流氓混混出没频繁的地方;我于是认识阿煜,在那个流氓混子最多的“南路1号”街。

他衣衫褴褛的趴在地上,头发乱的跟鸡窝一样,左脸紧挨着地,闭着双眼。我走过去,一股难闻的恶臭味随风飘进我鼻子里,我蹑手蹑脚的在他旁边悄悄蹲下,注视他5分钟左右,他打开了紧闭的双眼。

“你好,我叫夏七夕。”我笑着对他说。

“阿煜。”他有些艰难的从地下爬上半蹲着说。

“夏七夕,你看今晚的月亮好圆。”他说,仰头望星空。

“是吗,我看看。”我说完,伸手拉他起来。

我不是叛逆少女,他不是不良少年。我们只是两个在中秋月圆之夜,彼此拥有对方的两个人,所以我们惜惜相惜。

他那身恶臭是我最初认识他,最后一次闻到的气味。其余的日子他都是一身干净整齐的着装,总挂着明朗朗的笑容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放学后我们坐在公园的草坪上,我捧着奶茶问起他父母。他往嘴里送一根草叼着说,他爸是胡润榜上有名的富豪,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炫酷迈巴赫来接他。他总把心事隐藏,说一些天马行空的事情以为就能把真相掩盖。

其实他一无所有,就是个孤儿。

豆蔻年华时对爱情的懵懂始终是一场笑话,你不打破它始终在那里,你若伸手抓它,它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独留你在风中凌乱。

阿煜说:“嘿,夏七夕,如果哪天你不想读书了我们一起去北城吧,听说那里的冬天有雪,能把整个世界都包裹得洁白无瑕!”我笑着答应说好。

高考的前一天我去“南路1号”找他,等啊等,等到天上掉雨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他,他却是坐在一辆车上挥舞着双手跟我告别。他离去的身影就是我梦里奔跑的少年。

“阿煜,北城真的下雪了,真的好美。”我抓着一把捏成球雪朝他身上打去。

北城下雪了,来得很猛烈,唰唰唰一下子整个北城成了冰雪世界。这是我来北城的第四个年头,有阿煜的北城冬天其实不冷,雪真的很美!

北城下雪了,冬天很冷。我是南方人,终究要回南方去。我是南方人,在这刮着寒风的北城里终究显得突兀。

二、少女已经长大

再见夏七夕的时候是我在北城的第一个年头,我想着和她相遇的一千多种场景,唯独没有想过就在车水马龙的街头与她重逢。

久别重逢,再站在她面前,我居然有些羞涩尽可能的把自己表现的绅士一些,她还是那副可人的模样,只是个子高了也不再穿红配绿,但是在我面前淘气之色完全不在。我高兴与她重逢,失落她在我面前本本分分。

我在多年前就认识夏七夕,那天正好是中秋节,我身上仅有的一块月饼被人抢了去,我势单力薄对方人多势众最后我被打成“狗吃屎”。这时候一个扎着马尾,身背双肩包双手放在裤兜的少女向我走来,她就是我后来认识的女孩夏七夕,在那条荒芜的“南路1号”街。

“你好,我是夏七夕。”她露出洁白的牙齿,双眼像星星一样闪烁,对我说话对我笑。那是我成为孤儿后,第一个主动与我说话对我笑的人,从那以后我唯一的爱好就是想见夏七夕。

我们不是问题少男少女,我们只是在本应和家人团圆的节日里只拥有彼此的两个人,所以我们惜惜相惜。

每次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都喜欢穿红配绿,顶着爆炸头。好像这样就能对整个世界叫嚣,浑身血液都充斥着叛逆的细胞。在我面前永远都跟个男孩一样大大咧咧。她喜欢吃零食,各种各样的,我们认识见面的时间就没见她断过。

有一次我问起关于她的父母,我把脚下的易拉罐踢得老远,之后说她父母死绝了。

我知道她有父母,但也和我无依无靠一般。

我不知道她对我有没有爱情,那时候年少无法去深挖关于爱的真意。

那天我对她说,如果不想读书了我们一起去北城,听说北城的雪很美。其实我想说,我可能要去北城你愿不愿跟我一起,听说我的父母在那里。

我不知道她会当真,我也不相信她真的会来,那天我等了很久很久,下雨的时候等来了一辆和她离别的车,但不是去北城,来接我的也不是我的亲生父母。

少时不知承诺重,所以随意开口;当你知道什么是一诺千金时往往多半彷徨。

那天与她重逢之后我约她出来,她还是那个少女我的夏七夕。我们一起骑单车,一起去海边踩水,一起吃零食,一起看北城的大雪。

我在北城的第二年,冬天来得很晚,只见寒星扑朔。我提着一大口袋她爱吃的零食在我们常坐的酒吧等她,她来了,但不是往常的甜蜜,是一脸严肃。她问我什么时候能给她一个家,我闪烁其辞,撕了一包薯片递到她面前。

她拿一片出来翻来覆去的看,眼闪泪花说:“少女已经长大,吃的只是一种情怀。”

她把那薯片放在桌上,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跳出我的视线跑着离开。

三、人生若只是初见

北城的冬天迟迟不来,却见寒风呼啸。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阿煜,我想和组建一个属于我们的家。但他闪烁其辞,语言冷得像北城的冰,我喝了一杯酒从他的面前逃离。

路灯下的树影斑驳,我醉得像条狗一路摇摇晃晃。

旁边的便利店循环播放着王菲的《匆匆那年》。我觉得有些疲惫,顺势蹲下双手怀抱自己,内心被一股好像叫做悲伤的东西堵得无法出气,我努力深吸一口气,那东西依然堵得我内心几乎炸裂却找不到出口。我感觉有东西在脸上划出痒痒的,伸出一根手指沾了沾放在舌头上。噢!那是眼泪,又咸又甜。

元旦节的时候北城终于落雪了,大片大片的像鹅毛一样。我订了回柳城的机票,第二天新年伊始时我飞回柳城。下飞机后我拉着行李箱,走在空旷的大厅里。

“夏七夕,是你吗?”突然听到有人叫我,我立住回头,看见一个个子1米82左右,一身休闲装,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的男生向我走来。

“你好,我叫严子煜。”他走到我跟前,挂着明朗朗的笑容,把手伸向我。

人生若只是初见。我爱你,我想重新认识你,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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