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国央行发布公告,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以下基本内容。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按照8月20日的LPR,全国范围内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根据央行公告,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贷款利率方面,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专业术语看不懂?其实很简单,央妈实际上就做了一件事,把之前定死的基准利率,变成会变动的参考值,以后的每个周期的利率都会是LPR±x,这样的一个动态基准利率。
什么是LPR? (Loan Prime Rate)
LPR是指商业银行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LPR,基准利率目前是由18家商业银行每月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报的LPR利率的平均值,以目前最近一次8月20号发布的LPR为例,一年期贷款LPR为4.5%,五年期及以上LPR利率为4.85%,那么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商业贷款就是基准利率为4.85%,地方根据实际情况±x,二套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为4.85%+60个基准点(一个基准点就等于0.01%),因此二套房的最低贷款利率为4.85%+0.01%×60=5.45%
什么是重定价周期?
由于基准利率的变动,就引入了重定价的概念,对于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购房者可以与银行协商规定重定价周期,最短时间为一年,到了第二个周期的利率,将会变成最近一个月发布的LPR加上合同内规定的利率基准点。
留个问题,这样贷款利率是高了还是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