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通俗而严谨地解释投资和股票对社会的意义(一)

作为一个没有系统学过经济和金融的外行人,我一直很好奇股票这个玩意儿对于广大老百姓的幸福生活到底有没有积极的意义。它到底只是一个赌局一样的零和游戏,还是说它真的能服务于全社会人民的福祉?在调查学习这方面内容的时候,又经常碰到一堆定义很复杂的概念,而且有很多容易引起混乱的说法,最后就是一顿阅读之后并没有从实质上严格地理解它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所以我打算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按一套明确的逻辑去思维这件事,尽量假设简单的场景,做出简化的假设,并且每个概念都用严格而又最直接的定义去理解,在尽量不使用经济学专业概念的情况下去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先要明确什么是“对广大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有意义”。

我不能把它定义为“让老百姓有钱”,因为钱这个东西作为货币,它是一个工具,不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产品,不能吃也不能穿。同时,货币这个东西的总量在短时间内是不变的,除非政府和银行印钱,或者发现新的金矿等可以用作货币的物质,否则一个人兜里的的钱多了,势必就意味着有人兜里的钱少了,所以没法让所有人同时有钱。

那如果开采了更多的金矿等货币呢?这个开采速度是很慢的,而且总量也是有限的,越开采资源越稀缺,也就越难继续开采。那如果银行不断地印钱并发行呢,这样总钱数不就变多了吗?这样的话,只要生活用品的总量没有变多,即使钱等货币变得再多,老百姓能购买的东西还是也只有那么多,谈不上改善生活。

那我要是把它定义为“让老百姓有更多的物资”呢?这样似乎更务实了一点,但是也还是不够好。因为有些人想要的东西并不是物资,而是其他的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空间、空闲时间、选择自己劳动方式的权利、社交环境等等,这些用物资是无法替代的。

所以,我想应该把“对广大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有意义”定义为“让老百姓心想事成的可能性更大”。这样就涵盖了各方面的愿望,不管你想要什么,或者想要干什么,你都有机会去实现,这就是一种幸福。需要明确的是,“心想事成”的对象不包含想要钱,因为钱并不是人们真正想要的东西,人们真正想要的东西是用钱购买到的商品。

然后,为了使我的概念模型更简单易想象,我决定不在其中考虑银行和纸币、电子货币的存在,我就假设每个人都只用金子进行交易,每个人家里和每个公司里都有一个金库,而且金子可以在人的命令下瞬间从一家的金库飞到另一家的金库里。我也假设金子的总量不变,没有人继续开采金子,也没有金子回归大自然,而且所有人都是只把金子当作货币使用。

接下来,我假设每个人的生活都不能自给自足,因为每个人的分工不同,没有一个人能够生产全套的生活物资,所以必须是全社会一起合作才能生存。这样一来,每个人家里就都必须有金子,以便和拥有其他物资的人进行交换。我们假设每个人都各自生产各自的东西,各司其职,整个社会处于一种稳态运行的状态,记这个时刻为时刻0。

这个时候,假设有一个公司甲的人们想要做一件事情A,这个A可以是不论好坏的任何事情,比如生产一个产品、提供一种服务、张罗一个活动、进行一个研究、或者推动一个运动等等等等。那么,做事情A可能需要购置一些原材料,这就需要金子。而且,在运行事情A的时候,公司甲的金库里可能需要储有大量的金子用于运行周转。同时,开启事情A一定需要花费他们的时间和精力,这就有可能导致他们不再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他们原来在做的事情以获取金子,新的事情也不能立即让他们获取金子,也就导致他们不再能维持生活。这样一来,结果就是他们想,算了,既然做了事情A就维持不了生活,那就不做了吧,回去继续干老本行B。这样的结果就是什么大的新事情都做不了,除非那个公司碰巧以前积攒了巨额的闲置金子。

然后,现在假设有另一个公司乙,碰巧有巨额的闲置金子,而且他们的人也觉得A这件事值得去做,而且又只有公司甲的人有能力做,所以他们想要帮助甲去实现这件事情A。于是,他们把巨额的闲置金子从自己的金库里移动到了公司甲的金库里,这样一来公司甲就可以在开启事情A的同时还能维持生活了。等到事情A的准备工作完成了,开始向广大群众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群众就会给公司甲一些金子作为交换。这样一来,公司甲的人就可以在干事情A的过程中维持生活了。

在刚才说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公司乙而言,它的金库里少了大量的金子,但是它帮助实现了它所认可的事情A。对于公司甲而言,它的金库里多了大量的金子,而且也实现了自己想做的事情A,同时不再做事情B。对于群众而言,以前只能交换并享受到产品B,而现在不再能享受到产品B,而是变成了可以享受到产品A。对于全社会这个整体而言,以前只有产品B,现在只有产品A。所以,只要A比B好,那么这件事就是好事。如果A等于B的增产,那么就相当于这件事让人们享受到了更多的B。

刚才说的这个过程中,公司乙把自己的金子送给了公司甲,而没有索要任何实物作为交换。这对于公司乙来说是一种牺牲,因为公司乙本来可以用这些金子去交换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现在却送给了公司甲。所以,除非公司乙的人对公司甲有特别深厚的共情,或者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想让事情A发生,否则他们是不会愿意做出这个牺牲的。

所以,现在假设公司乙还是想让事情A发生,但又不愿意让自己的金子变少,那还有没有办法实现事情A呢?因为我最开始规定好了,全社会的金子就这么多,而周转事情A又需要公司甲的金库里有这么多金子,如果公司乙的金子最终没有少,那是谁的金子少了呢?只能是群众,也就是购买者的金子少了。这个是可以实现的:只要公司乙在给公司甲金子的时候说好,日后公司甲要还给公司乙更多的金子,然后公司甲在售卖产品A的时候向群众购买者索要更多的金子就行了。

在刚才说的这个过程前后,公司乙金库里的金子变多了,同时也实现了自己所愿意扶持的事情A。公司甲金库里的金子多出了周转事情A所需的金子,也实现了自己想要发起的事情A的同时维持自己的生活。群众则是送出了更多的金子,而且不再能享受原来的产品B,但能够享受到原来享受不到的产品A,只要他们觉得A是值得的,那就是好事。对于全社会整体而言还是一样,以前只有产品B,现在只有产品A。所以,只要A比B好,那么这件事就是好事。如果A等于B的增产,那么就相当于这件事让人们享受到了更多的B。

刚才说的这个情况就相当于是公司乙投资了公司甲,并且通过这次投资增加了自己的资产,而买单的人正是客户。所以,公司乙虽然没有生产任何东西,也没有施舍任何东西,但是它促成了事情A的发生。等于是客户群众在用自己多花的钱去报偿公司乙最初对公司甲的帮助行为。

这里可能产生一个问题,就是公司乙这么做是不是一件好事。明明什么也没做,凭什么他的钱还变多了?首先,公司乙并不是什么也没做,他所做的事就是把金子暂时转移给公司甲以供其周转,这个转移是必须有人去做的,甚至可以说这件事就是生产A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步。其次,这得看事情A的性质。如果A是一件好事,群众自愿买单,那公司乙就并没有得罪什么人,只是促成了一件好事,那么他因此得到一定的报酬也是合理而有益处的,因为这样就可以激励他去继续帮助其他有好的想法的公司。如果A是一件坏事,群众是被迫或被骗而买单的(比如虚假营销、价不副实、成瘾产品、劣质产品等等),那公司乙就相当于是得罪了客户群众,间接地骗了客户群众的钱,他就可能会受到舆论或良心的谴责,后悔自己不该帮公司甲这件事。

到目前为止,我比较严密地解释了投资对人们的意义。如果没有投资这件事,那么事情A根本就没法发生,而正是投资使得公司甲、公司乙、以及群众客户都对于事情A“心想事成”了。所以,对好事的投资是应该得到鼓励和回报的。接下来考虑一下股票是怎么回事。

在之前的例子里,公司乙有着大量的闲置金子,所以只靠它一个就可以使得事情A获得周转所需的金子。让我们回到时刻0,如果此时公司乙并没有,或者并不想给出那么多闲置金子给公司甲,公司甲又找不到哪个或者哪几个公司愿意给他这些运转所需的金子,难道这件事情A就办不成了吗?

这个时候,假设公司甲向全社会的人宣布:“我想要做事情A,请大家给我金子供我周转使用!”这样一来,全社会上觉得事情A是一件值得自己去支持的事的人,就会把自己的一点点闲置的金子给公司甲,哪怕得不到任何直接的回报。只要支持公司甲和事情A的人足够多,就能凑齐足够的金子去实现事情A了。最后从全局看来,相当于是公司甲做成了事情A,同时自己的库里也有了做这件事情的金子。而支持他们的群众则是每人少了一点金子,但促成了他们所认可的事情A。从全社会整体来看,效果同样是事情A发生了,代替了之前的事情B。

在刚才这种情况下,每个支持事情A发生的人都相当于是做出了一定的牺牲,而且对于一个个人来说,这个牺牲可能还很大。这种牺牲可以理解为是自己话语权的降低,因为金子越少,他能说了算的事情也就越少。可是这样的社会是正义的吗?如果事情A是善良的事情,那么出金支持事情A的发生就是一件善事,难道做善事的人反而要被牺牲吗?这样的话以后还有多少人有胆量去做善事呢?有没有可能让那些决定扶持事情A的人也得到迅速的回报,而不是被牺牲掉呢?

现在再回到时刻0。现在,公司甲向全社会的人宣布:“我想要做事情A,请大家给我金子供我周转使用,我会跟据每个人援助的金额,给每个给予我们资金帮助的人一些小票,每张上面都写着‘感谢你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为事情A的发起提供一块金子的援助。’”假设一个人M立即给了公司甲1000金子,得到了1000张小票。同时也有一些别人各自给了公司甲数量不等的金子。记这个时刻为时刻1。

现在,M用自己的金子迅速填补了公司甲的一部分资金空缺,帮助公司甲尽快开始事情A。假如事情A是一件好事,那么M就也相当于是做了一件好事。既然M做了一件好事,他就应该获得好报,否则这个社会就谈不上正义了。所以,M有资格站在舞台上向全社会宣布:“大家看,我在公司甲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了它1000金子,这些小票就是证据。它做的事情A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也做了一件好事。所以,你们之中有没有人愿意奖赏我1100金子?同时,我会把这1000张小票给你。”此时,一个人N觉得M做得对,并且自己也有1100的闲置金子,于是就把这1100金子给了M,自己拿走了这1000张小票。记这个时刻为时刻2。

现在,N用自己的金子奖赏了M,而这一切的出发点都是事情A。如果M不去率先支持事情A,那事情A就不会发生,或者会被延后。而N奖赏了M,也相当于是间接鼓励了事情A的发生,否则谁还会愿意去率先支持一件好事呢?所以,N也相当于是做了一件好事。然而N现在是做出了牺牲的,他的金子少了。所以,N完全有资格宣布:“我用1100金子奖赏了做了好事的M,所以我也是做了一件好事。如果没有我,以后像M这样的人就不敢再去,或者没有资金再去支持一件好事了。所以,有没有人愿意奖赏我1200金子?我会把这1000张小票给你。”此时两个人,O和P,觉得M确实是做了一件好事,但他俩各自又没有1200金子这样的巨款,于是他俩每人给了M 600金子,同时每人拿走了500张小票,也就相当于是每张小票可以换1.2金子。记这个时刻为3。

随后,这1000小票不断地在社会上流动,而且每次转手,每张小票都比之前能换更多的金子,每个人都有资格说自己支持了一件好事。最后,每张小票需要能够换10个金子才算是没有亏待上一个做了好事的人。由于每个人的闲置资金就那么多,所以每个人能换到的小票也就越来越少,最后这1000张小票落到了1000个人手上,每个人出了10金子来得到它。记这个时刻为时刻100。

现在,让我们对比时刻0和时刻100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首先,对于公司甲来说,还是一回事,自己得到了做事情A所需的金子,其中1000金子是M给的,并且实现了事情A。其次,每个传过这些小票的人,各自都得到了一些奖赏。然后,最后握着这1000张小票的1000个人,每人少了10金子,而这10金子并不是一个特别大的数目,他们也承受得起。

所以综合来看,整个传小票的过程,就是相当于找到1000个人去出这1000金子的资金,同时奖赏所有在中间帮助传小票的人,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能使得事情A尽早开展。所以,股票其实是一种募集资金同时又维持正义的手段。当然,前提是事情A是一件好事。

今天先琢磨这么多,刚才说的是股票在涨的情况。以后再慢慢琢磨,如果股票跌了会怎么样?最后一波拿着股票的人会怎样,难道就真的牺牲了?如果A是一件坏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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