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
孩子刚出生在婴儿这一阶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恋阶段。大八岁左右,慢慢的会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创造爱”。
母爱是无条件的,不管孩子做什么,母亲都是爱孩子,父亲都是有条件的,只有做到了,达到了我的要求,父亲才会爱孩子。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感性的),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 ,理性的。)
人从同母亲的紧密关系,发展到同父亲的紧密关系,最后达到综合,这就是人的灵魂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
一切形式的爱都以博爱为基础,博爱指的是,责任心,关心尊重和了解他人。
母爱,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恐惧,都具有传染性,两者对都会对孩子的全面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爱的对象
爱的对象包括自己的爱,对父母的爱,对恋人的爱,还有对神的爱(信仰)。
一切有能力爱别人的人,必定也是爱自己,原则上爱自己和爱别人是不可分割的,真正的爱是内在创造力的表现,包括关怀尊重,责任心和了解诸因素。爱不是一种消极的冲动情绪,而是积极追求被爱人的发展和幸福,这种追求的基础是人的爱的能力。
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创造性的爱,那么他必然也爱自己,但如果他只爱别人,那他就没有能力爱。
所以,一个真正自爱的母亲,会对孩子产生非常深远的积极的影响。
人对神的爱一开是完全依赖同母神的联系,然后无条件的,服从一个像父亲那样的人,最后发展到成熟的阶段。这个阶段,神不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势力,人自己就体现了爱和正义的原则,并同神合二为一,也就是说到那个时候,人崇拜的就是一种充满诗意的象征意义上的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