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重点在阐释法家思想理论依据和发展渊源。商殃活动的战国中期产生很多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思想家,比如孟子和庄子,并且孟子和商鞅还当面辩论过,他们有一个共识就是世道太乱,社会秩序需要重建,但在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秩序,这一关键问题上却有巨大的分歧,孟子认为社会大乱的原因是人们抛弃了仁义道德和礼乐制度,他开出的药方是重回周公时代,重建礼乐制度。庄子和商鞅都认为天下大乱的原因是人心乱了,他们都试图从人性的最深处找到答案,虽然他们开出同样的诊断书,但开出的药方却是截然相反的,庄子主张重归无知无识和无欲无求的原始自然状态,反对儒家政教礼乐和法家的严刑峻法,因为这些都是扰乱人心和破坏真性的手段,而商鞅却主张用严刑峻法来强制改变人的天性,打击一切不利于国家安定的人和事,剥夺所有人的自由,让所有人都变成思想上的残疾,然后利用人性的弱点,达到驾驭万民的目的。
法家思想的根源
商鞅认为在远古时期,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人们的处世原则是各亲其亲,而且都喜欢私利,各亲其亲就会亲疏有别,喜欢私利就会发生争斗,这样社会就乱了。人们为了争取私利就会压制对方,这样各种争斗便屡禁不止,所以要有一种公平的标准去裁定孰是孰非,这就是法律诞生的原因。有了法律便不再需要用儒家的仁爱来解决问题。
到了中古时代人们推崇德政,任用贤人来维持社会秩序,贤人又把推举贤人做为道义,那么贤人又有谁来界定呢?这时候就需要有一套统一的国家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首先明确土地,财产和男女的归属,有了名分就必须要有一种法律制度来保障,有法律制度就必须有人去执行,于是官吏便诞生了,有了官吏就必须要有人管理他们,于是君主便产生了。
时至今日,人们推崇权贵,尊重官吏,因而儒家所提倡的德政和仁爱已经阻碍了社会进步,因为崇尚贤德是一种没有标准的用人原则,仁爱思想更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而法律才是公正无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