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她的时候,是已经过去一年多了。
时间是国庆节,地点是南门,还有那条在风起时会有漫天黄沙的小路。
姑娘是安阳人,小巧可爱,宛如清水,在那个秋天灰蒙蒙的日子里是让人两眼为之一亮的,他懂那种感觉,是真的喜欢。
于是在认识她的第一晚就小心翼翼地写了封信,是生平第一封情书。措辞比较委婉,有点语无伦次,大概意思就是想追她,好喜欢和她说话,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她……写完小心折好,跑到楼下便利店买了一个信封,粉红色的那种,让人打眼一看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一颗火热的心,他觉得不妥,就又骑着车跑到邮局买了个中规中矩的套在外面,前后跑了几趟,觉得满意了,这才把信收好,连同他那颗扑通扑通的心,一起送进了梦乡。
他是个内向的人,不太怎么说话,在喧嚣的人群中更喜欢寻得一个安静的地方默默地看着每个人,比起语言他更愿意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他的心事有的放在纸上,有的放在心里,放在纸上的他把它们封存在日记里,藏在落满灰尘的柜子下,而放在心里的只能任时间来消磨,一年又一年,磨了一遍又一遍,他分明是孤独的。
把信给她的时候是在第二天昏黄的下午,北方的秋季尤其是向晚总是带着些许的暗淡,他把信从包里掏出来低着头递给她,支支吾吾、切切诺诺地说了句:……给。声音细小如蚊,仿佛他成了害羞的姑娘,要把心事交给那个暗恋已久的人儿。转身便走开了,背后传出她清脆的声音:这是什么啊?他突然想停下来大声地告诉她:我喜欢你。可是却越走越快,他总能管住自己的嘴,却管不住自己的腿。
等她的回信是个漫长的过程,他和所有吐露真心的人儿一样,小心又焦急地等待着,不断地翻看着手机,期待着她的短信,然而她却迟迟不回。秋天的夜晚是有点儿凉的,他裹紧了外套走在回去的路上,没有了来时的忐忑,仿佛一切都尘埃落定,有风从身旁吹过,卷起几片黄叶在昏黄的路灯下打着旋儿,他投在地上的背影被拉的很长很长。
姑娘最终还是回短信了,委婉地拒绝了他,发了一大堆文字,说他是个好人,看得出她怕伤害男生怯怯的神经。但不管怎样他还是感到深深地伤心,那一晚,他睁着眼无论如何都无法入睡。夜里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风挟着雨滴打在窗台上溅起一片一片的水花,他起身去关窗,夜色之下南门那条小路被雨水冲刷的明亮,他叹了口气,一场秋雨一场凉。
姑娘大概就是这样离开了,成了他生命中路过的风景,就像两条相交的直线,路过之后,便不会再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