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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大叔》这本书时,我被从书中掉下来的一封信吸引住了。信封是白乳白色的,我好奇地打开看看,原来是作者马家辉写给读者的信。
说实话,看到如鸡肠一般的字,再加上繁体汉字,我辨认了好久才了解了个大概。我想表达的是,大叔的字真丑。在电脑横行的年代,除了中学以下的学生,大部分人已经很少写字。这似乎已成了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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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说话,见字如见人,大叔的字和他本人的照片,很难将他归类为作家,我完全把他归类为帮派大哥。他非常有这个气质。
但现实就是用来打脸的。打开第一章,我迅速被大叔的文字吸引。因为读过这么多书,第一次自己会不自觉被书中的文字吸引,不是因为故事精彩,而是大叔在廖廖数语间,说出我们想说的话。
当中的语句更像是随时准备的好的歌词,就等着你开唱。我也在那一章章触动我心弦的文字旁写下了自己的感悟。
我曾一度怀疑自己已经得到帕金森病,不然为什么回忆时脑子里像是被封印一般,再也想不想从前。原来不是我记不起回忆,而是缺少了一个契机,而这个契机就是大叔的文字。
大叔的文字写满了香港的旧时记忆,而这个记忆连同我的记忆也一并牵扯出来。就像夜晚那一片片灯光下的黑影,随着文字 ,慢慢地组合在一起。如同小时候珠江电视台播放的粤语长片,由黑白转成了彩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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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电视里的演员,女的是大红唇,短发半屏风头,两个夸张地耳环晃荡在脖子上;而男的基本上是西装,梳着个连蟑螂柱拐都爬不上去的油溜头发,手上还别了个大哥大。
那个时候不懂得分辨刘德华是不是小鲜肉,只知道黎明一曲《我来自北京》把我迷得不要不要。
与其说这本书是马家辉的散文集,不如说是香港回忆录。如果你的生活曾伴着港台片,你定能在其中找到熟悉的感觉。
但这不是我想要说的。我也是读了《大叔》这本书才知道,金庸的小说为什么那么受欢迎。想起自己只是寻求开心般去看翻拍的电视电影,顿时羞愧不已。
我看不出金庸小说真正的主诣。他想借这本书表达什么主题。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不肯给好人一个好结果,总是好人卷进去一场场劫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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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那时年轻没能读懂金庸的故事,没能看明白他是透过主角的焦虑和挣扎面对大传统、大道统、大道德多有反讽。
满汉也好,君臣也罢,父母、手足、男女亦是,“和谐”从来不易,常有冲突,以大传统、大道统、大道德之名,把个人逼进取舍的死角,让你不知道怎么选,敢不敢选,或者是无论怎么选,都不敢说自己选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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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写出了在各式策略下面的挣扎和抉择,一味效忠的小说闷死人,一味反抗的小说也非常幼稚,真正动人的是在忠与忤之间的摇摆和怀疑,以及此间的情与爱、义和仇。
舍生取义、鱼与熊掌、忠孝难全…………向来是困扰华人传统价值和两难困局,金庸就是用这种困局精彩呈现,打动了几代华人读者。
江湖已老,汉子凋零,唯有文字长存
江湖已老,汉子凋零,唯有文字长存
如果你也对香港的记忆有兴趣,那就来读一读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