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是被一双苍老松弛的手拽到这个世界的。
“看这一双胖乎乎的小脚,有福着哩”,被接生婆握在手里,湿漉漉的小脚感到暖暖的压迫感,沾满脚心的草木灰,让他第一次仔细品味人间烟火的味道。
主人还不会说话,小脚丫是他天生的玩伴儿,时不时捧上来啃上几口。脚被未着乳齿的小嘴儿吸允着,浑身都是甜甜的奶气。主人吃奶的时候,小脚丫淘气地蹬在母亲的身上,或是被母亲握在手里摩挲着。肌肤相亲,脚感觉自己就像续接的脐带,母亲给予的温暖从未间断。
脚在爱抚中一天天长大,褪去婴儿肥,慢慢健壮起来,弓着的身随时可以把主人弹射出去。脚带着主人跑出院子、跑向田野,甩掉鞋袜的束缚,亲吻大地的芬芳,脚感觉酣畅至极。脚不喜欢主人放假插秧的日子,稀泥从脚趾缝冒出来,泡在水里感到刺透筋骨的凉。
脚一直只有一个行头,就是母亲纳的千层底,直到有一天,主人上了大学,才有了第一双运动鞋。从此,脚爱上了跑步。好马配好鞍,穿上运动鞋,脚充满了力量。四年,脚和那双运动鞋,帮主人站了四次运动会的领奖台。
脚换的第二个行头,是主人参加工作后。那是一双廉价的皮革鞋,外表光鲜铮亮,但里面却板硬勒脚,穿上第一天,脚背和后跟就磨出两个血泡,脚感觉就像进了牢笼,浑身火燎一般。第二天,脚依然被强塞进了皮革鞋,脚知道,相比舒适,主人更喜欢光鲜。脚蜷缩着,忍着疼痛楼上楼下地跑,在外人看来,那是一双健康快乐着的脚。
没几年,主人很快得到提升,母亲说,多亏了那双勤快的脚。
脚开始隔三差五地换行头,铮亮板硬的鞋少了,透气舒服的鞋多了。即便是一天里,脚也频繁地换着外套,早晨是一双弹力十足的运动鞋,到了办公室是一双有型但松软的黑皮鞋,晚上到家是那双常穿常新的千层底。脚感到从没有过的满足。
脚的满足不仅仅是因为有了各式各样舒适的行头,也不是因为不再那么劳累,一个关键的原因,是脚感觉自己越来越得到认可,越来越受到重视。原来,脚一直被主人踩在最底下,但现在,却经常被翘在膝盖上踮来踮去,不论是在家里的沙发上,还是在办公室的皮椅上。有时,主人斜窝在办公椅里,脚还被供上了办公桌。脚感觉是天底下最幸福的脚。
但还有脚没想到的更幸福的事。主人的应酬越来越多,一杯杯琼浆玉液从脚踝涌来,瞬时醍醐灌脚。脚喜欢这种从没有体验过的眩晕感。每次恍惚听到有人邀请时,脚就感到兴奋,奔往酒场的步伐轻盈无比。脚喜欢白酒醇厚的味道,最喜欢的是酱香型,醍醐一次好几天都散发着香味。脚最不喜欢的是红酒,特别是那种进口的红酒,越喝脚越凉。
脚为主人立下了“汗脚功劳”,身体里盛不下的酒精,都被脚顺利地倒在了鞋底。主人自然亏待不了脚。
泡在充满草药味的木桶里,脚感到酣畅淋漓、清爽无比。完成使命的它沉沉睡去,然而没多久,氤氲的水汽、温润的药性开始发挥作用,在滑嫩小手的揉搓下,脚瞬间血脉喷张……脚,迷上了这种感觉。
日复一日,脚慢慢脱掉了那双板硬铮亮皮鞋磨出的老茧,褪去了当年踩在泥土时留下的死皮。宛如时光倒流,脚鲜嫩如婴。“看您这脚,就知道您是有福之人”,被按摩店的姑娘捧在手里,脚感觉这声音似曾相识。
脚没有想到,有些日子在今生还要从头来过。
主人被从家里带走那天,没来得及换鞋,脚穿的是那双常穿常新的千层底。脚先感觉是冰冷,像喝了进口红酒一样的冰冷,然后是刺骨的寒,一如站在秧田的稀泥里。没多久,脚开始了早起跑步、白天赤脚下田、晚上按时洗脚的规律生活。胖嘟嘟的脚慢慢瘦削下来,显出足弓、磨出老茧,粗糙如前。
脚的行头,单换棉、棉换单地换了9次,主人带他回了当年赤脚乱跑的院子。当晚,窄小的木床已经睡不下主人的身体,脚就探在床头外,贪婪地呼吸着告别三十年的味道,沉沉地进入梦乡。
晨曦未露,脚被两滴滚烫的水滴惊醒,母亲敞开棉袄,把这双大脚捂在怀里。摩挲着粗糙大脚,是沾着草木灰的松弛的手。
肌肤相亲,脚感觉自己就像续接的脐带,母亲给予的温暖从未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