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式的传统婚姻,《围城》中有经典、精辟又中肯的诠释:“娶媳妇要找次一等的人家,而嫁女儿则要找高一等的人家。”
估计哪怕是现代婚姻体系中,这样的原则还在隐隐的发挥着作用。所谓好一等或者次一等可能是在权利、财力、势力、地位,哪怕是心理上都还是存在的。
细数《红楼梦》中的联姻关系,基本上也逃不开这个套路。
贾府是从贾演、贾源这一辈开始封爵,关于联姻未及描述。
第二代则是“代”字辈,贾代化和贾代善,旁枝有贾代儒。贾代善与史太君婚配,贾家为公爵,史家是侯爵,公侯伯子男,果然是贾家高了一等。
第三代“文字辈”,贾敷早亡,贾敬未提及,贾政娶的王夫人,可见王家比贾家的声势在联姻时是略低一等的,等到王熙凤和贾琏成亲后,王家官途正盛亦积累了不少财富,而贾家的文字辈做官都没有太大的才能,只仗着一个贵妃女儿,又有不得不摆的排场,故而外强中干起来,再加上王熙凤又为人张扬,不把老公放在眼里,言语就更加放肆一些,但至少说即使到了“玉”字辈,即贾琏和王熙凤的婚姻,两家至少实力是相当的。
贾赦的夫人邢氏不是原配,是续弦,感觉上不是由妾扶正,因为也有陪房,她说自己无儿无女干净,说明贾琏并非其生,所以邢夫人的家族应该比王夫人再次一等,难怪有一些穷亲戚,如邢大舅,邢岫烟等。
很有意思的是贾敏,史太君之女,林黛玉之母,嫁入林家,可见林家的地位很高,直追贾家,甚至超过贾家。文本描述袭过列侯,到林如海一代已经是第五代,而贾敏家届时尚封袭第三代,且林家原本封袭三世,加了一代,而林如海又是自己考中了科第,真是既有家世又有才华,蒋勋老师说,“黛玉是仙女,投胎也不是随便投的。”哈哈……可见林家早于贾家两代封爵,联姻时果然是高出了一等。后世的衰落和人丁稀少有关,人丁稀少往往是衰败的征兆,对于王朝亦是如此,题外话。
王家同辈的两个女儿,一个嫁了贾家,即王夫人,一个女儿嫁了薛家,即薛姨妈,如此说来薛家虽说是商人,但毕竟是皇商,地位可见一斑,比不上贾家但也差不了多少,试想曹家原本江宁织造本质上也是皇家内务事宜的打理者,但被康熙宠信到何等地步呢?难怪雍正朝一落千丈,实在是很难接受的现实。等到贾宝玉和薛宝钗联姻之时,大家都衰败了,薛家明显些,贾家藏着些,贾家娶,薛家嫁,还是符合高低相就的原则。
玉字辈里还剩下个早夭的贾珠,娶得是李纨。李家应该不次于王家,李婶娘来大观园之时,贾母特地关照小戏子好好唱,李婶娘家里也是有戏班子的,一丝不乱。贾珍娶的尤氏也应该是续弦,王熙凤因为尤二姐之事骂贾蓉“你死了的娘也不容你”,可见尤氏不是贾蓉亲娘,尤氏家族应该和邢氏家族地位门第相仿,那尤老娘也是续弦,自然是再次一等,所以二姐、三姐才会沦入贾珍的玩物,甚至低了一倍的贾蓉也想吃豆腐。另外看凤姐对尤氏的态度也看得出来,照理说尤氏是封诰夫人,如果出身显贵,凤姐不至于放肆,凤姐对李纨就比较客气。所以说曹公不是瞎编的,人物架构体系非常符合现实逻辑,如果没有原型真是难为他了。
与玉字辈同辈的是“春”字辈的姐妹们,元春嫁给了皇上,当然是高嫁不用说的;迎春是庶出,等于给贾赦卖给了孙家,孙家原本是巴结贾家的,趋炎附势,做小伏低惯了的,自然心里扭曲,拼命折磨迎春以出心里的恶气,还说出了自己原本和其父亲同一辈的话,显然这门婚姻不太符合当时的联配伦理,贾赦本身亦是个不合理法、毫无道德感的人,卖女儿符合他的人设;探春应该是嫁给藩王和亲做了王妃的,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高嫁。
根据和亲规则,和亲的女子必须是王室之女,但王室往往不舍得将自己的亲骨肉嫁到蛮荒之地,偷梁换柱的常常收养一个贵族家的女儿,品貌好的,到时候可以冒名顶替王室之女远嫁和藩,书中有个细节,贾母过寿,亲王妃见了贾府的众女子,对探春赞美有加,可能就为日后的远嫁埋了伏笔,悲哀的高嫁。
宝玉过生日时,大家占花名时,探春占到的“杏花”,解释是“必得贵婿”,也与之相符。而续书里说探春是嫁到海疆,是贾政的同事,还竟然回来探亲,显然和第五回判词不符,这应该是高鹗的手笔;惜春铁板钉钉出了家,不再赘述。
至于薛蟠娶了夏金桂也很好理解,皇商总归比普通商贾高上一等,更何况其实两家都是强弩之末,当家的父辈都不在了。夏金桂的教养和薛蟠也很般配。
第五杯是“草”字辈,唯一成婚的只有贾蓉了。秦可卿是原配,贾蓉也算是长房长孙了,这就有点奇怪了,秦家分明不怎么富裕,且秦氏还是弃婴,被秦业抱养,秦钟上贾家的家学的二十四两银子见面礼还是东拼西凑而来的,可见秦家和贾家联姻的蹊跷,文本中只一句,说“素与贾家有些瓜葛”,难怪刘心武先生对秦可卿的身份多有揣测。
排除考证学说,秦可卿在整本小说里的地位贯彻始终,若隐若现不断的“警幻”,一直在告诫贾府“身后有余勿忘缩手”,可惜世人太痴,总等到“眼前无路方向回头”。幸好宝玉“回头是岸”!
二则她的判词是“情迹相逢必主淫”,“造衅开端实在宁”,曲中说其“善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家事消亡受罪宁,宿孽总因情。”其卧室里挂的《海棠春睡图》系杨贵妃,是否也是和公公有情的暗示?试想宝钗被比作杨妃是要动怒的,而八十回后一日宝玉思念黛玉,亦把黛玉比作杨妃,宝钗亦说“林妹妹听到又会不高兴……”可见大家闺秀对于杨妃是心存芥蒂的。而秦可卿毫不避忌的挂在墙上?……
无论如何都可以看出荣宁二府祸起于坏了伦理——公公与媳妇偷情。也有说贾珍逼奸或诱奸了秦可卿,那和判词似乎又有出入,曲中的意味更倾向于两厢情愿。焦大说“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爬灰”是指趴在地上爬炉膛里的灰,膝盖自然要弄脏,污了膝盖——”污媳“也!至于“养小叔子”,全本实在是找不到对应的事例,假使说凤姐和贾蓉,他们也是婶娘和侄子的关系,更何况平儿明言“她自己做的正!”唯一可以对应的到只有凤姐和贾瑞,是叔嫂关系,但那又明明是凤姐设计修理贾瑞,这也算伏线暗示?应该不算。
还有一种说法,说“养小叔子的”指的是秦可卿和贾蔷,存疑,原因如下:贾蔷的首次登场是起“嫌隙顽童闹学堂”一回,文本言明贾蔷是“宁府中正派玄孙,从小跟着贾珍过活,与贾蓉最相亲厚,常相共处……“故对于他人欺负秦钟(贾蓉之小舅子)不忿,然后暗地里做了些手脚,挑唆茗烟大闹学堂……又说“宁府中人多口杂,不得志的奴仆转能造言诽谤主子……”贾珍也觉得“自己也要避些嫌隙,故而让贾蔷搬出宁府,自立门户单过……”文中话里话外都是贾蔷和贾蓉以及贾珍的亲密关系,全本都没有关于秦可卿和贾蔷直接交集的一星半点的文本,感觉这个说法牵强。
唯一可以对应的关系是人物关系正确,贾蔷的确是秦可卿的小叔子,要么是曹公隐笔,让大家胡乱去猜,要么是焦大为了自己顺口,编派一下主子,一句实一句需,陪笔也。更何况那天晚上要送的是秦可卿的弟弟,焦大满心不乐意,逞逞口舌之快,胡乱骂起来也是有的。
三则她是宝玉的性幻想的启蒙者,作者言明本书“大旨谈情”,当然有可能是掩饰之语,但“情”的确是构成全文的最主要的素材。后文亦有解释“喜怒哀乐之未发为无情”,“喜怒哀乐之已发为之情”,难怪宝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了,更何况儒家的道统里“喜怒哀乐之未发为之中”——中庸也。这也许亦是把秦可卿这个角色放在这个位置的用意了,“善风情,秉月貌”,家世一般,又是抱养,估计所受教育有限,规戒亦有现,故而“情迹相逢必主淫”,“家事消亡受罪宁”了。更何况如果儿媳娶得是大家千金,从豪门侯府娶来给儿子做正配夫人的,如端庄如宝钗,槁木死灰如李纨,估计也无法激起贾珍的“兽欲”。
如果真如刘心武所说可卿是康熙朝元太子胤仁之女,作公公的贾珍应该就不敢下手了吧!
除了原配夫人,各方的妾氏亦不少,娶妻低一等,续弦再低一等,娶妾就更低了。有买的,如嫣红,香菱,有邂逅的如尤二姐,有陪房的通房大丫头平儿,也有由丫头服侍成半个主子的,现成的赵姨娘,做着梦的袭人,拒绝了的鸳鸯等等。
无论是钟鼎之家,还是书香门第,到头来还是一个“土馒头”,哪怕自以为拥有修行了千年的“铁门槛”,真正有情的何必要婚姻,既然要用婚姻来固定关系,那必然是一种合作和联盟,需要多考虑双方各方面条件的匹配度,物质的,精神的,价值观、成长以及受教育的背景等等,方是成就一段稳定婚姻的基础,所谓门当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