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时间的登入密码错误之后,尼伯特终于裹挟着咸湿的雨水在沿海登录了。
片叶未披的银杏树在大风大雨里岿然不动,稳如泰山,意外的是今年的第一声悠长的婵躁也正是源自此处,身体娇小却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外,似乎从不担心小小的身躯会被风雨掀翻,狠狠摔个七零八落。
树上落了三四只早起的小麻雀,从这枝跳到那枝,交头接耳个不停,宁一侧耳听了会儿,始终听不懂在聊什么,倒是熊孩子的吠声一下响过一下,一边故作矜持地朝树上的噪音源叫一声,一边小心翼翼地看一眼宁一和她手里的玉米,要不是项圈拽得紧,恐怕他已经吐着舌头摆出一副好吃相围在宁一脚边团团转了。
宁一提起一只小板凳做到门前青石上,翘着二郎腿美滋滋地啃玉米。
然而熊仔子的目光太露骨了,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宁一手里的玉米棒,宁一想忽视都难,她啃了三排,突然脑筋大开,逗小孩儿一样佯装出一个要丢的姿势,隔了有十米,信号在空气中传播不到一秒,接收到讯息的熊仔子马上疯狂地摇尾乞怜,玉米向左他不向右,像极了一个尽忠职守的滑稽演员。
任谁都知道,不管是什么品种的狗都不太喜欢吃玉米,三餐不断的话,他们骨子里的肉食本性是绝对不会容许他坏了祖宗的规矩对着一盆番茄黄瓜玉米生菜大嚼特嚼的。
当然,如果有人家专门用肉汤做玉米的话,那是例外。
几乎所有的蔬菜跟肉类搭配起来做菜都非常好吃,不过单烹更能保持她原本的味道就是了。
宁一最喜欢的主食是米饭、饺子和馄饨。
去年实习期间,宁一的一日三餐或四餐愣是有一半的时间在吃玉米,早餐煮玉米,午餐炒饭有玉米,晚餐差不多全部泡在玉米馅儿的饺子里了。
在武汉读了四年书,每逢逛街也是必须吃一份玉米鲜虾混沌,再配上一杯鲜炸山楂汁,美美地吃完一餐,就足以将她一周半月的读书压力都消弭了。
宁一对玉米的执念是高考前一周养成的。
高中时宁一是一位半走读生,冲刺期间因为生病,所以连续五个午休她都会拿了请假条出校门挂水,午餐自然不会在食堂解决,恰好看病的社区诊所旁边有一家小饭店,父亲每天就在宁一输液时去点几个菜,本着少荤多素的医嘱,宁一就半被强迫地吃了好几餐的玉米烙。
后来居然吃上瘾了,一度看见玉米就牙痒手痒,想一排排剥下来煮了摊饼或者拌着鲜肉鲜虾做馅儿,有时候实在怀念就自己动手照着攻略做,可惜不管她怎么少油调火都做不出那时候的味道了。
宁一心目中的蔬菜排名,自带记忆美容的玉米虽然屈居第三,但是颜值却是数得上第二的,仅次于青菜,这世界看脸,宁一论起食材也是不可否认的颜第一,长得不好看大概连做菜的资格都没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