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肖申克的救赎》结尾般的故事。
主人公Otis Johnson,美国人。1975年因为谋杀未遂被捕入狱,再次释放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古稀之年的老人。阔别社会44年,他再次回来之后各种不适应,因为他对于整个社会轮廓的知识,还停留在1975年。
——“我25岁的时候入狱。因为谋杀未遂。当我再次出狱,已经69岁了。”
——“当我重新回到社会的时候,是有些困难的,44年沧海桑田,一切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走在纽约时代广场,这些东西我以前从未见过。窗户上是啥?搞不懂。”
——“街上的人都戴耳机,还有人对着ipnone说话,我一度以为大马路上全是CIA。”在美国,有的监狱有电视和网络,有的监狱确实是没有这些东西的。
——“我回来了,可是无人倾诉。”
——“不过能回来是真好。感觉倍儿好,你能明白吗?最穷困潦倒的自由都比最富丽堂皇的监狱强。”
去了商店,一切对他来说都无比陌生,但有很新鲜。他问记者说:”你们把这个叫什么……“
——”四季宝花生酱还在!那会我们也吃这个牌子。“终于看见了老物件,有点小兴奋。
——”我不觉得社会欠我的。“
——”我不会再沉沦。“他也知道,即便是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工作,出狱时监狱还给他入狱时身上带的40美元,他依旧很难生活下去。不过他还是不要再因为贫困而去犯罪,回到那个圈子了,真的是再也不想回去了。
”继续前行才是正道,也是我在社会存活下去的方式。“
心里的杀戮已经有那么多,究竟有没有改过自新?不清楚。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他有点像《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瑞德,四十年后出狱,看什么都新鲜,却又很像是惊弓之鸟。杀人未遂,以人生最好的四十年来报偿,一报还一报,既然出狱了,就象征着法律认可他的赎罪了。
欠的账还完了,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