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One party of the spouse bestowed to the other party
问:配偶一方在婚前或婚后有时会对另一方许诺,今后会将自己的某个财产(尤其是贵重物品或房屋等)赠与给另一方,但在后来有些赠与一方又觉得后悔了,是否可以反悔?
答:
1、配偶一方向另一方许诺赠与财产,目前仍然适用赠与相关的法律规定;
2、一方在将财产交付给另一方前,赠与一方还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即动产在交给受赠一方前,房屋等不动产在过户登记前,赠与一方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3、但是如果赠与是附有条件的,即便在动产交付或房屋过户登记后,若受赠一方没有履行赠与所附条件的,赠与一方仍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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