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铃响了,她把脖子上的伤口缝好,走到镜子前,发现自己的脸色还没有变得苍白。血流得比想象中的慢,这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诅咒,不过无论如何,都激起了她打扮一番的兴趣。她把头发向后拢,脖子上的伤疤露了出来,像条脱了节的千足虫一样黏在那里。她皱了皱眉,觉得十分无趣,于是散开头发,随便拨弄一番后就离开了浴室。门铃还在响,她知道外面的人是谁,别人也不会等她这么久。
果不其然,他穿着军绿色的坎肩,手里拿着蓝莓,其中一盒垫在底下,另一盒已经开了,他正若无其事地吃着,门开了以后,又给她喂了一颗。
她把电视打开,音量调小,点上外型颇像蒸馏瓶的熏香,又给他拿来虎皮饽饽和一杯凉茶。这些东西都是她昨天准备好的。本来只想买把剃刀,但一想到今天是他定期前来拜访的日子,于是她怀着侥幸的心情,边选购边猜测他会不会在她把血流干之前及时赶到。
沙发上,他只看了一眼她的倦容,就把视线转向了电视屏幕。她知道这只是掩饰而已,他从来不会有话直说,而且也很不习惯于用眼神交流。
没过多久,他就提起了自己的小说,而且越讲越起劲,满腔激情像突然变宽的溪流一样,搅动了客厅里的空气。于是,他们俩边吃虎皮饽饽边聊天,到后来竟演变成了争论。他想给自己的小说创造一种全新的结构,而她则认为那太异想天开,就算有谁愿意认真读,也不会产生多大的共鸣。他引用《酒国》的例子,并试图说明先锋派艺术纯属胡闹,而他也因此可以肆无忌惮地沿袭这种派系的写作手法。她用嘲讽的语气说,现在还没有任何一本杂志愿意刊载他的文章,所以他没有资格沿袭任何一门派系。